廣西礦區爆破致3死 微信群溝通工作害的? 網友驚呼不可思議
廣西舜拓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舜拓公司」)去年11月在高峰山礦區進行爆破作業時造成三名工作人員死亡,官方近日公布事故調查報告,竟然是爆破員在微信群以文字溝通工作時,錯把他組已完成警戒的信息當成是自己這組,於是提前引爆,致三人根本來不及逃生就被炸死在現場。官方已對該公司二名爆破技術員追究刑責,另有六人被行政處罰。
據哈爾濱日報引述廣西壯族自治區崇左市人民政府於3月26日公布的事故調查報告,2023年11月13日,「舜拓公司」在未制定此爆破技術設計與施工組織設計的情況下,安排在高峰山礦區爆破作業。計畫起爆次序為一期150平台深孔、二期山頭西面淺孔、二期山頭東面淺孔、一期165平台深孔。參與爆破作業人員共10人。
警戒期間, 在二期山頭東面的爆破技術員蔣永春在微信群裡講:「對講機沒電了」「誰在後山」,安全員在核對二期山頭東面各個警戒區域完成警戒後,在微信群組回覆:「充電了」(「充電」意指給起爆器充電)「速度」,蔣永春回覆「好」。
在一期165平台的爆破技術員蔣永東看到手機微信群組裡的信息,以為一期165平台已做好警戒,也在微信群回覆「充電」。並在未得到一期165平台完成警戒的訊息的情況下,於12時52分實施起爆。約20秒後,二期山頭東面淺孔由蔣永春實施起爆。
13時左右,其他爆破員檢查一期165平台深孔爆堆,發現爆堆裡掩埋一輛皮卡車,清點現場作業人員,才發現少了三人。事故最終造成三人死亡,一輛皮卡車損壞,直接經濟損失約420萬元人民幣。
據調查報告,高峰山礦區第一期165平台爆破作業面技術員蔣永東未依規定使用對講機進行通訊,違規使用手機微信群進行文字溝通,在未得到警戒完成指令下,違規履行本該由爆破員俞日良所履行的起爆職責,按下起爆按鈕。依據刑法建議追究其刑事責任。
蔣永春為現場爆破作業技術負責人,負責爆破作業現場管理指揮工作。與蔣永東同樣違反了「安全生產法」規定,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依據刑法,建議追究其刑事責任。
另外六名相關責任人被給予行政處罰。
對次這起事故,網民們紛紛表示驚訝與不可思議:「可憐死的三個無辜的人,啥都不曉得就被炸死了」「這種應該直接語音通話呀,回什麽文字啊?真服了」「要會引用,才知道回的是哪句話」「這麽離譜竟然是真事。特殊崗位的工作人員能這樣沒有責任心嗎」「怎麽看聊天紀錄是讓他速度給對講機充電啊」「這還是有安全員呢 」。
因微信群傳達工作指令導致悲劇發生不是第一次。2019年,鐵路局兩名員工遭高鐵撞軋身亡,事故原因竟是因為幹部用微信群發命令致漏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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