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敲詐?警車進村廣播山東男「涉嫌嫖娼」 害他受辱又離婚
山東省臨沂市郯城縣紅花鎮李先生稱,他去年9月被謝姓民警指控曾嫖妓,以為是詐騙沒在意,沒想到派出所兩度開警車進村鳴警笛、擴音指名道姓稱他涉嫖娼,搞得人盡皆知,還把傳喚證貼在他家大門,讓他受辱因此離婚,又稱花2、3萬(人民幣,下同)就能幫他擺平此案,不給錢就繼續傳喚,氣得他舉報民警敲詐。
華商報大風新聞報導,李先生35歲,是一名貨車司機。他說,2024年春節是他有生以來「最尷尬難堪的一個春節」。「大年初四那天,派出所的人開著警車用喊話器到我們村喊話,說我涉嫌嫖娼,我們全村都知道了。」民警用喊話器喊的是「×莊的李××涉嫌嫖娼!」
李先生稱自己沒有嫖娼行為,「就算我有,他們可以依法處理我,開警車到我們村指名道姓喊話說我涉嫌嫖娼,是對我人格的極大侮辱,讓我在村上抬不起頭做人。」
李先生表示,自己平時長時間在外地跑車,2023年9月下旬接到一個自稱郯城縣楊集派出所民警電話,要他去鄰鎮楊集鎮的派出所,李先生以為是詐騙就沒在意。幾天後,同村的左某聯繫到他,說他是楊集派出所謝姓警官的親戚,謝警官說他手頭有李先生的一個轉帳紀錄涉嫌嫖娼,並稱謝警官專門從縣公安局把這個案子要到所裡,「而且可以幫助處理」。
一段時間後,左某又來電稱警方要傳喚他,稱有一個2023年2月20日的轉帳紀錄,金額是500元涉嫌嫖娼。李先生稱,為了「了結」事情,他當時拿出5000元讓朋友幫助處理,然而,對方表達需要2、3萬才能解決。
隨後左某稱謝警官要求他自己回去處理。2023年10月下旬他從外地趕回郯城去了楊集派出所。「謝(警官)把我單獨叫到一個屋裡,說這事他會照顧我。」李先生說,自己當時稱不需要「照顧」,對方生氣走了。隨後自己被關在留置室近24小時沒有吃喝,次日早上放出。
「一個月後楊集派出所又給我打電話,說把傳喚證送到我家去了。」李先生說,「謝警官去了我家好幾次,把傳喚證貼在我家門上,還警告我媽不准揭掉。」李先生氣憤地說,2024年2月3日晚,謝警官再次到家中對其進行傳喚。到派出所後,把他固定在一個椅子上,威脅說不承認嫖娼還要傳喚15至16次的,這次自己再次被留置了20幾個小時後釋放。一個輔警要他除夕那天主動到派出所去,但他沒去,「他們就開著警車在我村上找我,用車裡的警務喊話器叫我的名字,說我涉嫌嫖娼。」
李先生說,2024年2月13日,派出所又去了兩輛警車到村裡再一次找他,在村子的主路上拉著警笛來回行駛叫著他的名字,說他涉嫌嫖娼。
左某則稱,謝警官是其表弟,也是楊集派出所的教導員。李先生確實給他轉過1500塊錢,他沒有收。自己也一直想不通:「他要是沒事,為啥願意拿錢解決?」
「我到縣公安局和紀檢委反映他(謝警官)涉嫌敲詐勒索我了。」李先生表示,自己並未嫖娼,而警方的多次傳喚均未向其出示足以證實其嫖娼的證據,警方的做法對其影響巨大,母親每天氣得睡不著覺,他羞於面見孩子,還與前妻離婚。對方曾託人找他希望協調解決此事,但他都沒有答應,「我不會和解的!」
目前,民警謝警官沒有正面做出回應。郯城縣公安局督察大隊一名工作人員表示,「這事還在調查中,這需要一個過程。」但又稱他們沒有辦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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