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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華英涉拐案重審 受害童增至17人 親骨肉也不放過

人販子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案10月11日10時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重審,被控拐賣兒童人數從11人增至17人。 (視頻截圖)
人販子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案10月11日10時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重審,被控拐賣兒童人數從11人增至17人。 (視頻截圖)

備受關注的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案,昨在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一審開庭;經檢方補充偵查發現,余華英涉嫌拐賣的兒童數量不只原判的11人,實際上多達17人,而她以5000元(人民幣,下同)賣出的第一個孩子,竟是自己和情夫生下的兒子,甚至不知道買方是誰,余華英還曾以一根冰棒就拐走一名5歲男童,讓男童母親悲痛到三天頭髮全白。

綜合中新社、央視網及澎湃新聞報導,余華英拐賣兒童案日前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重審,該案由二審發回重審後,貴陽市檢察院經補充偵查,發現了新的犯罪事實,余華英還涉嫌分別與龔顯良、丈夫王加文,在貴州、雲南兩地共作案四起、拐走六名兒童,加上一審法院認定拐賣了11名兒童,余華英被控拐賣的兒童共達17名。

二審庭審持續了七個小時,出庭檢察員仍建議判處余華英死刑;審判長宣布擇期宣判。余華英承認,第一次賣出的就是自己生的孩子。

余華英1963年出生於雲南,21歲時,她與重慶男子王加文結婚,兩人生下一女。1992年,王加文涉嫌盜竊被抓後,余華英開始外出打工,並結識了龔顯良,兩人同居生下一個男孩,因為生活拮据,他們竟然販賣了自己的親生孩子。通過中間人,他們把親生骨肉送到河北邯鄲,換得5000元報酬,並就此開啟拐賣兒童非法斂財的罪惡之旅。

據報導,從1993年到2003年十年間,余華英和龔顯良、王加文多次前往貴州、雲南、重慶等地拐帶兒童。在拐賣的兒童中,有高達五對是兄弟或者兄妹一起被拐走的。

1994年,忙著擺攤做生意的陳丙連,因家裡沒人,她11歲的大兒子便帶著5歲弟弟肖正俊在附近玩耍,這時突然出現三個陌生人,熱情地遞給孩子冰棒,將孩子拐走。當時陳丙連才30幾歲,因兒子走丟,頭髮便全白完了。此後20多年,夫妻倆花光積蓄尋找兒子,丈夫最終抱憾離世,至今兒子都杳無音信。

2023年9月12日,貴陽市中院一審認定,余華英夥同龔顯良(已故)於1993年至1996年期間拐騙11名兒童到河北省邯鄲市出賣,以其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24年1月8日,貴州省高院裁定將該案發回重審,認為原判遺漏余華英其他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

2024年9月19日,余華英丈夫王加文涉嫌脫逃罪、拐賣兒童罪一案在雲南省麗江市古城區法院開庭審理。

據受害人楊妞花的代理律師王文廣表示,余華英同此前庭審一樣,在被問到還有沒有拐賣其他兒童時,均回答沒有或記不清楚;自余華英被抓至今日庭審,她未主動交代過一宗司法機關未掌握的犯罪事實。

余華英受審。(取材自澎湃新聞)
余華英受審。(取材自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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