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28萬…湖北男跨省閃婚 她領證喊離 他喝農藥亡
湖北崇陽31歲男子小飛9月6日透過貴州、雲南兩家婚介所,以27.8萬(人民幣,下同)彩禮等費用,和一名認識不到14小時、34歲雲南女子跨省閃婚,沒想到新婚妻子領證後隨即變臉,以小飛未完成裝修房子、三金變五金及買車等提出離婚,之後避不見面。小飛發覺被騙婚後,心碎之餘在新婚五天後喝農藥自殺,家人報警卻無法立案。
紅星新聞報導,今年9月4日,牽線人載著小飛、小飛父親和兩個姊姊,去貴州威寧「找老婆」。接應的是牽線人妻子的「小姨」。對方要小飛家人準備好30萬左右,稱這是「跨省閃婚」的「普遍行情」。
後經小飛家人砍價,給了27.8萬。之後「小姨」和另外一名女性工作人員帶著小飛和女方,趕往距離貴州威寧百餘公里的雲南宣威領結婚證。小飛和對方認識不到14小時,就完成了此次「跨省閃婚」。
完成轉帳後和女方領證前,小飛簽署了一份「一式四份」的「婚戀協議」。強調雙方是經自由戀愛後選擇結婚,無其他人包辦。
事後,小飛家人於9月8日回到了崇陽老家。隨後的四天裡,「新媳婦」一直沒有出過房間門。小飛則面臨對方不停提出的要求:縣城剛交付的房子裝修在「十一」之前必須完成;原來在雲南商量好的「三金」要變成了「五金」;盡快買車。
9月11日,對方跟二姊說要回雲南。「等三個月後房子裝修完再回來舉辦婚禮。」還說跟小飛「一點感情都沒有」,還提出方案:先離婚,但會保持聯繫,和弟弟培養感情,培養出感情了再復婚。二姊說,現在她才明白,這場「閃婚」從一開始就是錯的。
9月11日傍晚,小飛在屋後無人荒地喝下一瓶半農藥後給父親打電話,「爸,我死了,我喝了兩瓶藥,我在嶺上。」家人後來發現「弟媳婦」在二樓樓頂滿身「藥味」。
肖嶺鄉政府、司法所、警方組成了專案組隨後去往貴州、雲南兩地,希望當地能夠立案偵查,當地警方卻說「立不了案」、「畢竟雙方領了結婚證,簽訂的協議也是真實願意。」8月27日,女子和小飛結婚前才剛拿了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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