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媽媽到成都「代孕」賺外快 懷胎後機構不認帳被拉黑
知名打拐志願者上官正義近日發文稱,一名剛生育完三個多月的28歲女子小娟(化名),經人介紹到成都做代孕,被安排去貴陽植入胚胎後,體檢查出血值沒翻倍,代孕機構便放棄讓其回家,然後該女子回家後發現自己已懷孕。女子借錢買票來到成都與代孕機構溝通,卻遭對方拉黑。目前該女子正尋求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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瀟湘晨報報導,小娟說其剛生育後不久,因缺錢,經人介紹於去做代孕。今年8月底,小娟趕往成都,被安排在該機構位於武侯區某小區的宿舍裡,先後去兩家門診檢查後被安排去往貴陽做移植,期間所乘車輛均是全封閉的車。
小娟稱,移植後做檢查,自己血值不過關,代孕機構讓她回家,回家後自己卻發現懷孕了,而期間自己沒有過性行為。對此代孕機構不承認,未給處理方案。隨後小娟跟朋友借錢買票前往成都,目前住在該代孕機構的宿舍裡。
「我沒錢養胎做產檢生小孩,也沒有錢回家。我如果打胎,他們就不承認是客戶的,不會給打胎錢。他們讓我回家養胎生下孩子,做了親子鑑定確認是客戶的再要。」但小娟稱,代孕機構也未承諾到時是怎麽個「要法」,自己希望代孕機構能夠出打胎錢,並給予發現懷孕後的營養費和誤工費。但現在自己完全見不上該機構的人。記者多次致電小娟聯繫的代孕機構方「王總」,未能接通。
知名刑事辯護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代孕女性在代孕過程中受到了權益侵害可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或通過民事訴訟,要求相關責任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但代孕女性違反了《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以及《民法典》規定,在實際操作中,維權難度較大,且代孕女性自身也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瀟湘晨報報導,成都市武侯區衛健局就「哺乳期媽媽代孕」一事發布情況通報,稱當事人已被轉移至賓館,也將會同有關單位對相關醫療機構開展調查。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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