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預警「被直播」 隱私不見了 成全民煩惱
前言:大眾直播時代來襲,你準備好如何維護自己的隱私了嗎?商家或直播主拍攝前,應先徵得對方的同意,若拒絕則不能拍攝;不告而拍並發布出去,也涉嫌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肖像權、隱私權等權益。「被直播者」多一些警覺,就多一分人身財產安全。
隨著線上線下消費場景加速融合,消費者一不小心就「被直播」的現象很普遍。媒體調查發現,一些商家或直播主借助短視頻平台招攬生意,未經允許便對真實消費場景進行直播、拍攝,把顧客作為營銷引流的工具,無異將大眾的隱私暴露在鏡頭前。日前,江蘇省就對此現象發出了警示,「全民直播」下的隱私保護也成為重要課題,直播平台和平台用戶都責無旁貸。
吃飯健身理髮 機率最高
「鏡頭對著正在用餐的顧客,商家卻躲在手機後面。」中國青年報報導,去年9月,王丹刷到一家餐廳在網路平台的直播,「看得出,畫面中正在用餐的顧客完全不知情」。她在留言區發問:「這是餐廳實景嗎?」為了證明,商家特地伸手在鏡頭前揮舞了幾下。
「平常經常看到類似的直播,代入了一下自己,實在無法接受吃飯的一舉一動都被直播。」隨後,她以「侵犯隱私」為由,舉報了這家餐廳的直播間。約四小時後,直播平台回覆王丹,「將對用戶行為重點觀察,並進一步作出判定」。過了兩天,王丹又刷到這家餐廳的直播,但是畫面已不再是店內用餐的顧客。
劉彤遇到過多次這樣的事,印象深刻的是在一家煎餅店,買單時聽到商家大喊一句「謝謝××送的小心心」,她才發現「被直播」了。劉彤問「直播怎麼不提前說一聲?」商家回覆說,新店開業需要提高知名度、賺點流量,「拍到也就一瞬間,誰也不認識誰,怕什麼?」劉彤覺得,商家這是在消費顧客,「就連來來往往的行人,也都被迫入鏡成為『龍套演員』。」
王丹也不理解,顧客吃飯「這種隱私的事情」有什麼好直播的。她把檢舉商家的經驗分享到網路,引發許多討論。有網友在評論區寫道:「現在好多店都是這樣,真的很討厭,本來吃飯時和身邊人嘮嘮家常是件放鬆的事情。」
★避開顧客正臉 規避投訴
在網路平台「被直播」這個話題下,許多網友分享了自己的真實經驗。其中提及較多的事發地點,除餐廳之外,還有健身房。事實上,相較於餐廳、健身房,理髮店更是「被直播」事件的多發地。
報導調查發現,為了規避風險,避免顧客投訴,有些餐廳會在後廚進行直播,或是選擇主播帶貨;部分健身房則直接邀請教練,進行健身課程的直播。許多理髮店商家在短影片平台上,似乎只能直播顧客理髮的過程、展示顧客的髮型成品。這些內容的拍攝和發布是否經過顧客允許,不得而知。
在廣東東莞一家理髮店的直播間,這天下午有不到50人在線上觀看,商家是一位有著18年理髮經驗的男士。他說,現實中確實有一些顧客不願意露臉,所以把直播鏡頭擺在了座椅的側後方,畫面中不會出現顧客正臉,「這很正常,保護人家隱私。」
今年年初,李紅來到廣西南寧的一家理髮店燙髮,半個多小時後,她發現一名店員正在擺弄直播設備,而鏡頭正對著自己。猶豫再三,李紅選擇開口詢問,「這是在直播嗎?」對方一開始含糊其辭,但在追問下不得不承認。「我覺得燙髮是一件很私密的事情,在我並不知情的情況下對此進行直播,侵犯了我的肖像權。」她說。
只能私下吐槽 尋求安慰
在中國青年報訪談過程中,多位受訪者表示,礙於性格、膽量等各種原因,即使現實生活中遇到這樣的事情,也基本上不會當場變臉、採取措施,只能私下吐槽,尋求安慰。
據調查,在「被直播」事件發生後,消費者通常面臨著兩種結局:一種是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已經被全程直播,或者覺得這是小事一樁,不值得計較;而另一種則是,雖然發現了,但是在和商家交涉後,也因為無從考證或孤立無援,最後只能不了了之。
在江蘇消保委近日發布的警示典型案例中,造型師孫某拍攝了和葉某溝通髮型、理髮的過程,並將其上傳至網路宣傳。葉某發現後,孫某先是刪除視頻,又將葉某臉部打碼並配文「北上廣客人得罪不起」,再次上傳視頻,兩天後才將視頻刪除。葉某訴至法院,要求孫某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損失。孫某則認為葉某同意拍攝視頻,應當預設可以發布。
法院認為,葉某雖然不反對拍攝視頻,但並未明確同意孫某將視頻上傳至網路平台公開發布,孫某的行為構成對葉某肖像權的侵害,遂判決孫某在社交平台上致歉10日,並賠償葉某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人民幣(約138美元)等損失。
江蘇消保委表示,直播逐漸融入了當今社會人們的日常生活,部分商家敏銳察覺到了宣傳業務、拓展客源的商機,但此類行為也存在侵害消費者肖像權的潛在風險。這項判決反映了民法典加強對人格權保護的立法宗旨,也有利於增強對消費者權益的全面保護。
發布未徵同意 他怒告官
面對消費領域出現的這個新問題,許多消費者不知所措。江蘇海越律師事務所錢志明經常接到類似事件的諮詢,他表示,真正形成判例的並不是很多。在錢志明看來,「典型案例的發布,能夠起到法律實施的公示效應,警示商家的同時,也可以引導消費者維權,從而建立良好的消費環境。」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馬亮認為,許多商家這樣做是為了達到身臨其境的宣傳效果,但未經允許不僅會影響消費體驗,甚至讓其他潛在消費者望而卻步。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王輝則提醒商家,要改變「我的地盤我做主」的錯誤觀念,守好行銷邊界。
民法典第1018條、第1019條規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有權依法製作、使用、公開或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王輝表示,「商家這類直播或拍攝行為,如果未經顧客同意,則明顯侵害了其肖像權。」因此,他鼓勵廣大消費者,要勇於向侵害個人肖像權的行為說「不」。
馬亮也認為,「如果消費者可以行動起來,發現商家違規直播時予以勸阻,並透過相關管道進行回饋,就可以有力制止商家的不法行為。
查閱多個網路直播平台的用戶規則,其中都包含「不得侵害他人肖像權、隱私權」等相關表述和要求,但是「商家直播顧客的消費行為是否被允許」,目前並沒有明確規定。針對這一問題,某網路直播平台的客服回覆稱,「您如果不願意出現在直播畫面中,可以直接和對方溝通,也可以選擇舉報對方直播間,平台會為您處理。」
馬亮建議,網路平台要暢通維權管道,當消費者發現個人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透過投訴管道回饋舉報,讓違規短視頻或直播及時下架整改。同時也要加強監管,引導商家透過技術手段(如馬賽克等),解決顧客資訊保護和宣傳推廣的矛盾。「目前對相關商家和平台的處罰力度不夠,未來應聯合監管政策,加大處罰力度,才能以儆效尤。」他說。
捍衛肖像權 必須動起來
而更嚴重的是,「被直播」行為還可能洩露消費者的臉部、行蹤等敏感隱私訊息,從而帶來許多不確定的風險。王輝表示,「隨著生物識別技術快速發展,不法分子甚至可以利用這些信息從事非法活動,如偽造身分、冒用身分進行金融交易等,從而對消費者的人身財產安全構成威脅。」
中國互聯網絡資訊中心發布的第53次「中國互聯網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23年12月,中國網路直播用戶規模達8.16億人,占網民整體的74.7%。其中,電商直播用戶規模為5.97億人。
「全民直播時代,消費者的隱私權很容易受到不法侵害。」在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成員、北京市潮陽律師事務所胡鋼看來,互聯網技術快速發展的當下,「消費者始終處於弱勢地位,更需要增強維護自身隱私權等法定權利的意識和能力。」
★透過不斷修法 跟上時代
「隨著數位化進程的推進,尤其是人工智慧技術不斷迭代更新,隱私權保護顯得尤為迫切和嚴峻。」胡鋼建議,未來在立法上可以堅持「快立頻修」的原則,亦即相關法律要快速建立、頻繁修訂。他表示,「制定相關法律是解決有無的問題,而頻繁修訂是為了應對社會與技術飛速發展的客觀實際,通過對法律的不斷修訂、完善,來適應現實的迫切需求。」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李斌同樣也是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成員。他認為,在網路時代,侵犯消費者隱私權現象氾濫,同時出現了許多新的表現形式,「被直播」就是其中一種。「很像過去有些照相館未經顧客允許,便將照片掛在店內進行宣傳」。
在這種情況下,如何更好地保護隱私權?李斌提出兩方的審核:直播平台和平台用戶。
李斌說,做好審核工作,直播平台是責無旁貸的。「平台掌控了絕對的信息優勢,也是最大的獲利主體之一,所以應該壓實自身責任,這個非常關鍵。」
他同時提醒,用戶在觀看、轉發各類直播前也要審核,避免成為侵權隊伍中的一員。 「在這個時代,幾乎所有人都有一部智慧終端,每個人都可以直播自己、直播他人、直播一切自己感興趣的事情。要知道,雖然有直播和觀看的權利,但是權利行使是有邊界的。」總之,李斌說,最重要的是形成一個社會共治的綜合治理體系。
(應訪談對象要求,文中王丹、劉彤、李紅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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