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逾50歲、刑滿20年可出獄 76歲加州殺人犯獲假釋 被害家屬憂懼
現年76歲的劉易斯(Walter Joseph Lewis)是一名曾兩次被定罪的謀殺犯,但根據加州年長者假釋法(California Elderly Parole Law),他現已獲得假釋。受害者家屬對此表示反對,並開始擔心自己與家人安全。
綜合外媒報導,劉易斯18歲時曾刺死一名男子,獲刑入獄13年半。出獄後,他又於1979年在聖地牙哥用鐵錘襲擊並殺死另一名男子查蒂爾(Robert Chartier)。原本要在監獄中度過餘生的劉易斯,近期申請年長者假釋獲批准,並於12日獲得假釋出獄。
根據加州年長者假釋法的規定,任何年滿50歲且被監禁20年或以上的犯人,都有權申請假釋資格聽證會。該法律允許年長罪犯有機會獲得假釋,以減輕監獄系統擁擠以及管理年長罪犯的花費較高問題。
該法原本適用於年滿60歲或更年長的罪犯,且這些罪犯必須已經在監獄服刑一定的時間,才有資格申請年長者假釋。然而,加州立法機關於2021年1月1日通過AB 3234法案,對該法進行修改,將假釋年齡要求下調至50歲及以上,且已服刑20年或以上。
在推動該法期間,政府官員指出,相對於普通犯人每年5萬元的政府開支,年長犯人平均每年花費7萬元,加州政府每年需要額外的支出以確保他們的安全。鑒於年長者通常在釋放後不會再犯,新法可節省財政支出。
近年來,圍繞年長者假釋法的爭議仍不斷加劇,不少人認為50歲這一年齡門檻並不合理。根據加州懲教廳(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Corrections and Rehabilitation,簡稱CDCR)紀錄,2020年有317名囚犯獲得假釋,2021年有360名囚犯獲得假釋,2022年有493名囚犯獲得假釋。按照年長者在人群中的比例計算,自新法頒布後,已有數百名年長犯人獲得假釋。
劉易斯獲得假釋的消息讓受害者的家人感到震驚,他們認為年齡的增長並不意味殺戮風險減小。他們原以為劉易斯將在監獄裡度過餘生,沒想到這名謀殺犯竟被釋放,他們開始擔心家人的安全。目前,他們已在倡議者平台Change.org上發起「拒絕假釋劉易斯」請願;截至發稿,已獲得407個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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