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佣金規定取消 買房不用仲介?
全美房地產經紀人協會(NAR)就抬高佣金訴訟案達成和解,並同意取消傳統的房地產交易佣金6%規定。該訴訟結果,引起坊間議論紛紛。部分華人買家表示,就盼望這一天,今後購屋交易不再用買方仲介。也有業界人士認為,若從安全考量,避免房屋出現問題,買賣雙方還是各自有仲介更為穩妥,也有法規可遵循。
推廣有機農業的徐仕林博士一直想購新屋,正在等待恰當時機。他說,房地產交易佣金6%取消的規定太好了,就盼望這一天。他預料住房價格會下跌。如果買房,他會直接找賣家房屋經紀做。因為現在在網上關於購屋資訊都很多,需要了解哪方面的信息都可獲得,所以完全可以自行應付。
準備在奇諾岡購屋的Susan Chang也認為,他不請代表買方的房屋仲介,需要對房屋做相關檢查,可以找專業公司,若懷疑有白蟻,也可找殺蟲公司。因此可省下支付仲介的不菲佣金。完成購屋交易,應該沒有問題。
若依上述兩位受訪買家的做法,恐怕部分房屋仲介有可能要失業。不過,作為資深地產經紀的蕭蘭表示,實際上在房屋交易過程中,一些仲介是做買家生意的,而另外一些是做賣家生意。對於這起訴訟案的結果,若一些房產仲介專門服務買家,恐怕有失業危險。但是作為賣家經紀人,則不必太擔心失去工作。
河濱縣華裔物業管理者Betty Yu認為,房屋交易中,買家和賣家各有經紀人,會使得交易更加穩妥,而不會出現交易過程中疏漏。因為若買家沒有經紀人,所購買的房屋品質就無法得到確認。而賣方若沒有經紀人,整個交易流程也無法準確把握,恐有疏漏。因此提醒,買賣雙方盡量都要有經紀人。
地產投資專家謝宗煌說,就一般說法,在取消傳統的6%佣金後,買家以為在房屋交易過程中,購買到價格低的房子。因為賣家不需要再支付買方經紀人的佣金,上市房屋標價自然就降低,看起來好像買主買到更便宜的房子。其實不然,殊途同歸,節省下來的房價金額,在付給賣方經紀的佣金中已經互相抵消,買家並未買到更便宜房子。
資深地產經紀袁立功進一步指出,需要提醒的是,若拿較少佣金的賣家經紀,因為不夠專業並存有私心想賺更多佣金,甚至可能將本來買家要加價才買得到的房子的那一部分金額,轉為佣金,而將買賣雙方利益放在一邊。如若真的遇到這種情況,最大受害者就可能是賣家。因此,賣家為節省佣金,結果反而造成更大損失,實在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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