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雖緩解住房危機 但仍面臨挑戰
加州在全美各州中擁有人口最多,經濟發展也走在前列,但長期以來面臨嚴重住房緊缺問題。加州已制定多項增加住房供應的法規,尤其重視可負擔房。雖然這些法規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住房危機,但仍然面臨挑戰。
通過立法加速住房建設。SB35(2017)是加州實施的一項重要法規,要求對未達到住房建設目標的城市和縣區提供簡化審批流程,以縮短建設時間,增速住房供應。此外,AB1505(2017)法案重新確認了地方政府的權力,允許新建住房項目的部分單位為可負擔住房,有助於增加低收入居民住房選擇。SB828(2018)法案則進一步改進了地區住房需求的分配過程,要求地方政府根據實際需要制定更為積極的住房建設計畫。
加州還實施了房建密度獎勵法規。AB1763(2019)為所有單位皆為可負擔住房的項目提供了額外的密度獎勵,允許這些建案在有限的地塊上建設更多單位。同時SB9(2021)允許將單一家庭用地分割為最多四個單位,以此增加可負擔住房供應。此外,2021年實施的SB10法規,為地方政府提供快速審批高密度住房項目,進一步加速可負擔房供應。尤其是在交通樞紐和城市化地區,提高住房密度。
雖然諸條法規為解決可負擔住房提供了有力支持,但實際效果仍受各方因素影響。南加部分受訪華裔民選官員就明確表示,雖然立法框架顯示州府力度很大,但能否解決住房緊缺問題仍存很大疑問。西柯汶那市議員吳桐淮是一位資深地產經紀,他認為州府的政策治標不治本,永遠無法解決加州住房緊缺問題,包括可負擔住房。因為有住房需求的人太多了,永遠無法被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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