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恨犯罪定罪難 去年1970起僅5件進入審判
在2023年,加州執法機構共報告1970起仇恨犯罪案件,但根據加州司法部數據,只有五起案件實際進入審判程序。有案件被告三年前即被捕,但庭審卻一再延期。加州檢察長邦塔(Rob Bonta)表示,仇恨犯罪的定罪非常困難,邦塔的言論,也反映全美其他檢察官的觀點。
少數族裔媒體服務中心EMS(Ethnic Media Services)23日舉行線上論壇,邀請兩位受害者分享經歷,並討論仇恨犯罪如何被定義。
亞裔Monthanus Ratanapakdee的父親,因仇恨犯罪被殺,她在會議上分享這段心碎經歷。她說,殺害她父親的罪犯,三年前就被捕,但直到現在,仍沒有被定罪,且指控中沒有「仇恨犯罪」一項。
Ratanapakdee補充,在該案的現場監控畫面中,可以明顯看到,被告攻擊他父親時,沒有任何理由和動機。被告直接從街對面走過來,對父親說,「你為什麼要連續看我三次」,然後就發起襲擊。然而檢察官卻認為,他們沒有證據將該案定義為仇恨犯罪。
曾遭到仇恨攻擊的酒保Kunni說,那天晚上她正在清潔衛生間,聽到外面有人大聲說話, 於是她出門和這個人溝通。對方卻對Kunni說出帶歧視和侮辱性詞語,說她是「亞洲狗娘養的」,還讓她滾回亞洲,甚至用胡椒噴霧攻擊她。Kunni將所有證據提交給檢察官,後者卻說這不是仇恨犯罪,他也沒有聽到「滾回你的亞洲國家」這句話。Kunni說,證據已經很明顯,且她是酒吧裡唯一亞裔女性,對方似乎就是專挑她進行襲擊。
負責起訴仇恨犯罪長達26年的聖塔克拉拉縣(Santa Clara County)地方檢察官Erin West解釋,仇恨事件和仇恨犯罪的區別是「是否有犯罪行為發生」, 很明顯以上這兩事件有犯罪行為發生。不過,檢察官在判斷是否為仇恨犯罪時,主要依據「犯罪是否出現偏見,且偏見是否是發生犯罪的根本原因」。Erin West表示,聽到受害者的經歷讓人心碎,她個人也覺得司法系統在該方面存在缺陷,需要做得更好。
Stop AAPI Hate聯合創始人Manjusha Kulkarni表示,加州統計起訴仇恨犯罪挑戰的報告發現,起訴困難主要因為以下幾方面:執法部門無法合理確認哪些犯罪是仇恨犯罪;無法向司法部門報告;沒有足夠的培訓,讓他們了解仇恨犯罪概念;以及檢察官沒有足夠證據。Kulkarni解釋,很多情況下,執法部門並不認為他們所在的地區是仇恨犯罪嚴重區域,這會在某種程度上影響起訴。Kulkarni呼籲民眾,在遭遇到仇恨事件和犯罪時,仍需積極報告,加州民權部會關注和處理仇恨事件,民眾也可以從該部門獲得諸多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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