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親兄弟服刑35年 檢察長申請重新判刑、假釋
洛杉磯縣檢察長賈斯康(George Gascon)24日下午舉辦新聞發布會,宣布將建議法官重新考慮「弒親兄弟」埃里克·梅南德茲(Erik Menendez)和萊爾·梅南德茲(Lyle Menendez)的刑期,將之前的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改為可以假釋。而考慮到兩兄弟犯案時的年齡及所服刑期等因素,若法官同意假釋,意味著兩兄弟可被即刻釋放。
梅南德茲兩兄弟在1989年於自家比佛利山的豪宅中,將父母殘忍殺害。目前兩兄弟已經服刑35年。賈斯康在當天的記者會上表示,檢察官辦公室將在25日向法院申請重新宣判兩兄弟的刑期,兩人最多在監獄服刑50年,可以假釋。考慮到在犯案時,兩人年齡分別在19歲和21歲,法律上犯案時年齡在26歲以下也是假釋資格的考慮因素。
不過最終兩兄弟可否假釋,將由法官審該案。
埃里克·梅南德茲和萊爾·梅南德茲目前在聖地牙哥Richard J. Donovan監獄服刑,今年兩人分別53歲和56歲。近日,賈斯康對該案的新證據重新審視,包括兇案發生前的幾個月,埃里克寫給他表弟的信,提到家裡持續存在的性虐待行為。以及波多黎各(Puerto Rican)男孩樂團Menudo前成員的自白,稱在青少年時期被父親何塞·梅南德茲性侵。
賈斯康說,考慮一個人可否被假釋,不僅要看案件本身,還要看這個人在監獄裡是否悔改,被放出來後是否會對社區造成危害。他表示,梅南德茲兄弟倆在判刑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後,在監獄裡表現良好,甚至積極幫助他人,包括組織獄友建立創傷群組等。
在當天記者會上,有兩兄弟的親屬現身支持賈斯康的行動。基蒂·梅南德茲的姐姐(或妹妹)Joan Andersen VanderMolen、表親Karen VanderMolen,Brian A. Andersen Jr.等。
不過也有親戚反對釋放兩兄弟的,包括基蒂·梅南德茲的兄弟Milton Andersen的代表受害人權益的律師Kathleen Cady曾表示,對兩兄弟的審判是公正的,他們應該被關押。律師表示,她得到信息稱埃里克寫給表弟的信是假的,不應當作為證據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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