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存9999元規避銀行通報 小心涉洗錢罪
近年來,有部分民眾為了規避銀行通報,在存入超過1萬元的現金時,將其分成多次存入,每次存入金額均為9999元,結果因涉嫌洗錢罪被逮捕。專家提醒,此類行為不僅無法規避法律,反而可能觸犯更嚴重的罪行。
中國名導演英達移民美國後,被指控偷稅漏稅與洗錢。根據調查,英達在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間,將46.4萬元拆分成50次存入他和妻子的聯名帳戶,每次存款金額均低於1萬元,並在4家銀行開設了6個帳戶,試圖避開監控。最終,英達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和解協議,同意凍結其中的17.6萬元現金,補交國稅局11.3萬元的未付聯邦稅,以及支付罰金和利息,合計29萬元。根據美國法律,類似行為的指控可能面臨高達10年的監禁及巨額罰款。
會計師洪巍指出,持有大筆來源不明的現金本身就容易引起監管機構的高度警戒。若民眾採取刻意避開銀行通報門檻的做法,將大額現金分成多筆低於1萬元的金額存入銀行,這種行為可能違反美國聯邦法的結構化交易以規避報告要求的禁止條款(Structuring transactions to evade reporting requirement prohibited),這不僅可能導致稅務審查,還可能面臨洗錢罪的指控。
洪巍強調,只要現金來源合法且能夠清楚說明,銀行之間的金流往來屬於正常行為,無需擔心通報問題。但若民眾聽信偏方,試圖通過刻意操作來規避監管,可能會自陷法律危機。因此,專家建議,民眾不應輕易嘗試以規避法律為目的的行為,以免觸犯刑法,承擔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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