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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稅超過這個數 國稅局可通知國務院吊銷護照

若忽視鉅額稅單,聯邦政府可能會吊銷納稅者護照。(取自NBC)
若忽視鉅額稅單,聯邦政府可能會吊銷納稅者護照。(取自NBC)

NBC 4電視台報導,千萬別忽視欠稅通知!根據國稅局,納稅人嚴重拖欠稅款,國務院有權不簽發新護照,還可能吊銷或限制現有護照。專家表示,近年來此類懲罰更加頻繁。根據聯邦法律,若美國納稅人「嚴重拖欠稅款」,國稅局(IRS)和財政部(Treasury Department)需通知國務院(State Department)。這個債務門檻2024年為6萬2000元,包括個人聯邦稅債務總額,加上罰款和利息,每年根據通膨調整。

專家稱,自2018年以來,政府將這種執行機制作為徵稅「最後手段」之一,若未解決稅債,可能會帶來大量後果,包括無法出國,欲前往僑居地的美國公民和那些因公務須出國者,可能不得不無限期留在美國直到稅務案件結束。

丹佛註冊會計師威倫(Todd Whalen)表示,過去三年,涉及護照的稅務執行力度有所增加,「今年已接到好幾個案例。」其中一個案例是,一名客戶為慶祝兒子高中畢業,準備飛往墨西哥旅遊時,到了機場才發現護照被吊銷。

專攻美國國際稅法的律師傑克(Virginia La Torre Jeker)說,拖欠的稅債超過6萬2000元可能「相當容易」。她在電子郵件中指出,旅居海外的美國人,可能會因未提交各種外國訊息申報面臨重大罰款。她補充,這些債務可能包括個人所欠的任何稅款,可能是納稅人個人承擔的營業稅或信託基金追討罰款(後者與預扣所得稅有關,如社安稅等)。

專家指出,吊銷護照通常並非政府追討逾期稅債的首要方式,國稅局肯定「用盡」所有其他追稅方式後,才走的最後一步。一般來說,這意味著納稅人沒對國稅局先前發出的聯邦欠稅留置權(federal tax lien)通知做出回應。(留置權是政府對債權人資產,如不動產和其他個人財產的法律索賠,但這不是對財產的徵收行為)

然國務院通常不會立即撤銷護照。當國稅局將債務認定為嚴重拖欠並通知國務院時,會向納稅人郵寄CP508C文件通知,概述此情況可能發生的潛在影響。除非此人採取措施償還債務,如全額支付欠款、進入付款計畫或與IRS達成協議等,否則該人之後申請護照,國務院通常會拒絕申請。

「國稅局在選擇吊銷護照時會考慮各種因素,包括納稅人過去不合規情況、納稅人未能與國稅局合作情況等」傑克說,國務院也可將護照用途限制為「僅返回美國」,防止該人被困在中途。她並表示,國稅局在撤銷前,會向納稅人發送第6152號信函,要求他們在30天內致電國稅局解決帳戶問題,避免護照遭取消。

然威倫表示,有時納稅人並不知自己欠稅,直到他們出現在機場,發現無法使用護照。他說,若納稅人搬家,國稅局檔案中的住址錯誤,納稅人無法收到任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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