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美攜褪黑激素入境台灣 有數量管制超標恐遭沒收
現代人因工作壓力與快節奏生活,睡眠問題日益嚴重,褪黑激素(Melatonin)因此成為改善睡眠品質的熱門選擇。在美國等國家,褪黑激素屬於非處方藥物,可在一般藥妝店自由購買。然而,許多台灣民眾習慣出國採買或請親友代購時,往往對攜帶入境的相關規定不甚了解,容易觸法或造成通關困擾。
目前有關褪黑激素的法規管制在台灣仍相當嚴格。衛生福利部將其列為處方藥品,民眾必須經由醫師評估並開立處方箋才能取得,無法像國外一樣在藥妝店自由購買。這項規定主要是基於用藥安全考量,確保民眾在專業醫療人員的指導下正確使用。
根據中華民國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的規定,褪黑激素雖屬於非處方藥物,但旅客攜帶入境時仍有數量上的限制。依照現行規範,每位旅客可以攜帶的非處方藥物數量有限,每種藥物最多可攜帶12瓶(盒、罐、條、支),而所有非處方藥物的總數以不超過36瓶(盒、罐、條、支)為限。如果旅客攜帶的褪黑激素或其他非處方藥物超過這個數量,則必須申請相關許可。
超量攜帶的旅客需事先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申請「個人自用藥品專案進口許可證」,這個許可證可以透過該署的官網或線上申辦平台進行申請。取得許可證後,旅客在入境時需向海關申報,經查驗合規後才能將超量藥品攜帶入境。因此,若有打算攜帶超過限量的褪黑激素,建議提前辦理相關申請,以免入境時遭遇不必要的麻煩。
除了非處方藥物外,處方藥物的攜帶也有特定的限制。如果是攜帶處方藥物,旅客未攜帶醫師開具的處方箋或相關證明文件時,藥物數量以兩個月的使用量為限;若攜帶處方箋,則數量可依照處方合理使用的範圍,最多不超過六個月用量。此外,針劑類藥物在入境時也必須附有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才能通過海關檢查。
對於管制藥品,規範更加嚴格。管制藥品僅限於個人自用,且必須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其攜帶量不得超過處方上記載的使用量,且同樣不得超過六個月用量。若需要攜帶管制藥品出入境,旅客可向食藥署申請「病人隨身攜帶管制藥品入境出境中華民國聲明書」,持此文件才能攜帶管制藥品通關。
總之,雖然褪黑激素在許多國家屬於常見的非處方保健品,但台灣對於旅客攜帶入境仍有明確規範,特別是在數量方面有嚴格限制。旅客在出國或請朋友代購此類保健品時,應充分了解相關規定,避免因攜帶數量超過限制或未申報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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