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州長紐森簽新法案 購房中介協議期限3個月
加州州長紐森(Gavin Newsom)9月24日簽署了一項新法,將購房者與房地產經紀人之間的代理協議期限定為三個月。該新法目的是為購房者提供更多保障,並對日前全美房地產經紀人協會(NAR)訴訟和解後強制實施的協議,進行了時限規定。
這項新法將於2025年1月1日正式生效,促使加州成為全美至少28個州之一,這些州要求購房者與經紀人簽訂買方代理協議。這項稱為2992號法案於8月在州議會無異議通過。
加州現行法律只要求賣方與經紀人簽訂書面協議,但NAR的和解協議使所有與經紀人合作的買家必須簽署買方代理協議,前提是這些經紀人是房地產經紀人協會附屬「多重上市服務」即房屋交易資料庫(MLS)的成員。
根據新規,購房者與經紀人每三個月續簽代理協議時,雙方必須取得書面同意。這一變化是針對NAR此前要求賣方支付買方及賣方經紀人佣金的政策進行的調整。根據NAR的調查,截至2023年,僅有40%的買家與經紀人簽訂了書面協議。
根據新規定,買家將有責任支付自己的房地產經紀人佣金,儘管他們可以在購房談判中請求賣方支付部分佣金。這一變革是NAR在一宗聯邦集體訴訟中敗訴後的結果,該訴訟最終判定NAR支付18億元的賠償金。
這項法案是州長紐森簽署的18項消費者保護法案之一。根據加州房地產經紀人協會的數據,截至2023年8月,已有至少27個州實施了類似的規定,包括華盛頓州(Washington)和俄勒岡州(Oreg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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