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稱警局改革達成 批評者不認同
七年前,時任舊金山華裔市長李孟賢(Ed Lee)聘請史考特(Bill Scott)擔任舊金山警長。自2016年起,舊金山警局開始實行改革,史考特將在日前表示,警局已經向聯邦司法部提交出色完成的改革工作,宣布「警局達成全面改革的關鍵里程碑」。
聯邦司法部最初向舊金山警局提出了272項改革建議,若司法部認定全部達標,則意味著該部門的改革工作完成。
這一消息是在E提案通過的一個月後公布的,批評者認為該提案削弱了警察委員會的監督權,並可能導致新的權利濫用,從而使改革努力受挫。
前地檢處辦公室主任德貝利(Cristine Soto DeBerry)是加州檢察官聯盟的負責人。他表示,E提案與這些備受讚譽的警務改革背道而馳。例如,允許警局發起更多的警車追捕,將有可能危及平民的安全,甚至導致死亡。
警察委員貝內迪克托(Kevin Benedicto)表示,警局已經不是當初改革所追求的那個部門了,仍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批評者認為,無論舊金山警局如何宣傳改革成果,他們仍然受到一些惡劣做法的困擾。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在一封反對E提案的信中寫道,舊金山警局存在「長期針對有色人種的暴力、不當行為和歧視」,該組織表示E提案推翻了警察改革的三大支柱,監督、問責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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