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A遺產10年內須領完 若待國稅局「逼領」恐優惠失格
退收金法規「SECURE Act」在2019年曾經修法,增加特定「個人退休帳戶」(IRA)的遺產課稅規定。開戶者與繼承人如無特殊狀況,必須在十年內提領完畢,如果一直不領,第十年國稅局將逼您提領,屆時您的收入可能暴增,導致部分優惠資格喪失、因小失大。
「Cove Financial Planning」的認證財務規畫師Ben Smith接受NBC訪問時指出,如果是高收入者,必須特別注意遺產IRA是否適用新規,如果被迫一次提領高額IRA遺產,導致收入大增,不但必須依高額稅納稅,還可能因此喪失優惠資格。
他說,一位客戶就因為被迫一次提領IRA遺產,而導致年度收入大增,因此失去電動車換購的7500元稅務抵扣,加上高稅率,因此荷包大失血,「IRA遺產不經規畫,等同於稅金定時炸彈」。
2020年之後實施的新規為,如果帳戶持有者生前已經符合「個人退休帳戶」提領資格,則繼承人必須在繼承確定後十年內提領完畢。
規畫師強調,舊制是繼承人終生可領,當成自己IRA的一部分。2020年後繼承的特定IRA帳戶變成有提領期限,且國稅局寬限多年後,2024年7月終於敲定2025年後動手執行,一般繼承人都必須在十年內提領完畢,不然國稅局會強制一次撥發。
雖然修法的目的是在加速IRA帳戶的流動,但不可諱言的,國稅局也自其中收取大量稅金,萬一繼承者忽略自己適用新規,很可能就會吃上大虧。
●個人退休帳戶詳細規定
「個人退休帳戶」是否屬於強制提領的對象,要視開戶者過世年齡,與繼承者的身分而定。
開戶者有「必須提領年齡」(required beginning date),修法之前是70.5歲,2020年提高為72歲。「SECURE Act」之後再度修法,2023年起提高為73歲,2033年再提高至75歲。
換言之,2024年才過世且不足73歲的長者,退休帳戶繼承人不受新規約束。
如果繼承人身為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有失能、慢性病,或特定遺產基金,不論開戶者過世年齡,繼承IRA可以沿用舊制,終生都能提領、不限受十年限制。
「Armstrong, Fleming & Moore」的認證財務規畫師Carl Holubowich則告訴NBC,反正終究是要課稅的,與其讓國稅局決定,不如由繼承人自行規畫,特別是當年度收入較低時,可以適當提領部分繼承IRA的錢,以免累積到最後被迫一次全領。
聯邦稅在2025財年前的稅級為0元至1萬1萬1000元稅率10%,超過1萬1001元至4萬4725元的部分為 15%,超過4萬4726元至9萬5375元的部分為 25%,超過9萬5376元至78萬2100元的部分為 28%。之後一路可以升到最頂級的39.6%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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