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灸理療騙保險 華人團夥被控欺詐
紐約南區聯邦法院(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日前公布一起保險欺詐案,包括華人在內的五人團夥,被指保險欺詐額度超過2000萬元,涉嫌洗錢以及吃回扣行為,危及老年人和弱勢群體的醫療福利。
南區聯邦檢察官戴勉威(Damian Williams)與聯邦衛生與福利部(HHS)特別探員格魯查茨(Naomi Gruchacz)等人在聲明中宣布,對針灸師劉俊怡(Junyi Liu, 音譯,下同)和王洪星(Hongxing Wang),以及物理治療師拉奎(Jonathan Laqui)、巴爾多維諾(Mitzy Baldovino)和保險公司員工溫維克多(Victor Man)提出指控,因五人涉嫌在曼哈頓、布碌崙(布魯克林)和皇后區的診所實施保險欺詐。
起訴書指,作為欺詐計畫的一部分,溫維克多向診所介紹病人以換取回扣,並協助向受保人支付部分酬金,同時與其他人配合,向保險公司提交不必要或從未執行的物理治療和針灸服務的保費申領,騙取保險賠償。此外,劉俊怡還被指控通過新冠失業救濟金,涉嫌非法補貼自己與家庭成員。
據了解,劉俊怡和王洪星在2021年9月已因相關指控被起訴並逮捕,拉奎、巴爾多維諾和溫維克多則在日前被捕。
根據起訴書,在2018年到2021年期間,持有執照的針灸師劉俊怡經營診所之餘,與她的合作夥伴涉嫌欺詐性地向保險提供方開出帳單,要求報銷物理治療和針灸服務,但此類服務實際上並未按其所宣稱的方式提供,或從未提供。其他人在過程中,涉嫌允許診所使用虛假和欺詐性的信息完成註冊,並偽造醫療文件和為診所或患者支付現金回報等。
69歲的劉俊怡、63歲的王洪星和60歲的溫先生均被指控共謀實施醫療欺詐,最高刑期為20年監禁,以及共謀實施洗錢,最高刑期亦為20年。三人還被控共謀違反反回扣法,最高刑期為五年監禁。另外,劉俊怡還被控電信欺詐,最高刑期為20年,以及盜用政府資金,最高刑期為十年。溫先生亦被控違反反回扣法,最高刑期為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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