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客談/立法遏止電動車亂象 成效待觀察
既方便又快捷的電單車自從出現在紐約,便如脫韁馬般野蠻生長,不僅給交通安全帶來疑慮,不合格鋰電池引發的火災也奪走了不少無辜的生命;從市到州,政府和立法者迅速開始行動,試圖以立法和執法的方式去填補這個法治的真空,這點值得肯定,不過更值得發問的是,簡單的立法能否從根源上止得住這種新鮮事物帶來的亂象?
電單車並非什麼前沿科技,鋰電池驅動技術也不可謂不成熟,問題的根本在於經濟:安全的優質電池動不動就售價幾百上千元,兩三套電池與單車購置下來,成本幾乎趕上二手汽車,與此同時,可能造成悲劇的雜牌改裝電池價格低廉;有需求就會有市場,而只要需求強勁,即使法律設禁阻止,同樣會有買賣,不然,毒品也許早就被禁絕了。
解決電動車亂象需將問題分解為兩個方面,首先對於可造成火災的違法鋰電池,解決之道應以圍堵和疏導並重,一方面通過提高罰款、甚至加強刑事檢控的方式,提高違法成本;從經濟學的視角看,只有讓違法製售危險劣質電池的業者面臨風險大於收益的抉擇,才是最能給違法行為釜底抽薪的辦法,另一方面,執政者也有必要為辛苦工作的業者提供更多取得優質安全電池的渠道。
而對於電單車快速行駛本身帶來的安全隱患,當局則有必要將電單車與功能相似的普通機車等同對待,必須經過註冊、上牌、強制保險等流程,才能上路行駛;從州長最新簽署的電動車管理新法看,其中「註冊才能上路」以及「發生事故報告DMV」等條款已經開始注意到這一點。
立法是否有效?也許還要時間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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