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留幼女在車內25分鐘 史島華婦獲輕判
史島一名華女今年4月前往購物中心時,將幼女獨自留在車內,這名華女因此遭逮捕和控罪。正華女被告上周出庭後獲法官輕判,如果被告在未來一年未涉及任何違法行為,控罪將自動被撤銷。
根據法庭文件,這名華女是33歲的曾格蕾絲(Grace Zeng,音譯)。4月15日上午11時15分,曾開車來到海蘭大路(Hylan Boulevard)交海灘大道(Beach Avenue)的大路購物中心(The Boulevard Shopping Complex)的停車場,停好車,關掉引擎並鎖上車門後,這名華婦到ShopRite超市購物。
當時有人發現,曾克蕾將其一歲的女兒留在車內,而戶外氣溫高達華氏78度,汽車四扇車窗只有一扇後窗開了約兩吋的空隙。看到幼童可能發生意外,有人馬上打電話報了警。家住史島安娜戴爾(Annadale)阿登大道(Arden Avenue)700號的曾格蕾絲直到約11時40分才從ShopRite超市出來,將幼童單獨留在車內達25分鐘之久。
警方趕到現場後將女童送往附近醫院接受檢查,所幸這名女童沒有受到傷害。有報導稱,當警員趕到現場打開車門後,女童正在車內睡覺。警方在停車場逮捕了被告,後來指控她犯有一項危害兒童福利罪。
在上周的聽證中,家庭暴力法庭法官科西(Judge Biju J. Koshi)同意「考慮撤訴」(Contemplation of Dismissal),如果被告在未來12個月沒有因犯罪被捕,法庭將撤銷對她的控罪,控罪也將對外密封。
最近大紐約地區天氣炎熱,這起案件提醒民眾,如果開車帶幼童出行,千萬不要將孩子單獨留在車內,這不僅違法,最重要的是有可能給孩子帶來無可挽回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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