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透明法 紐約長島有望通過提案
長島納蘇郡(Nassau County)議會近期通過一項提案,將在公共場所配戴口罩、面罩等臉部遮蔽物視為違法行為,但出於健康、宗教或文化原因則可被豁免;該提案出於防止犯罪分子使用口罩隱藏身分的安全因素而提出,但也遭到部分民眾的反對,認為有權命令民眾摘下口罩的警察可能會對特定族裔持有偏見或歧視,無法保證能有公正的判定準則。
這個命名為「口罩透明法」的提案由當地的郡議員費麗(Mazi Pilip)所提出,5日共和黨多數派以12票贊成通過了該法案,七名民主黨人棄權;費麗表示,出於非健康或宗教原因而配戴的口罩,往往成為騷擾、威脅或犯罪行為的前兆,「全國各地的恐怖分子支持者,尤其是在紐約的,正在利用口罩作為掩護,恐嚇猶太社區。」
根據提案,除非是健康、安全和宗教目的有關的原因,否則配戴口罩者將被判以輕罪指控,違法者將面臨高達1000元的罰款、以及長達一年的監禁;該提案將由共和黨籍的納蘇郡長布萊克曼(Bruce Blakeman)簽署後才能成為法律,消息指出他簽法通過的可能性很高。
雖出於特定原因配戴口罩仍是被允許的,但判定標準卻落到警察身上,他們有權在「合理懷疑」某人從事犯罪活動或意圖參與犯罪活動的情形下,要求摘下口罩;但有反對者認為,警方無法有統一的判定標準,屆時恐怕會更針對非洲裔、西語裔等族裔群體。
據悉紐約州長霍楚(Kathy Hochul)6月就曾表示,已和州府官員、市長亞當斯(Eric Adams)討論口罩禁令的可行性,以打擊反猶太仇恨犯罪,「我們不會容忍個人利用口罩來逃脫承擔犯罪後果的責任」;亞當斯當時也說,「作為一個曾多次參加抗議活動以捍衛信仰的人,我可以自信地說,那些為崇高事業而戰的人不會躲在口罩後面,只有懦夫才會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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