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男萬秋明性虐女友致死 被判最高刑罰25年至終身監禁
涉嫌三年前性虐殺害女友的55歲男子萬秋明,10月被陪審團裁定謀殺、性虐待及其他相關罪名成立,他在3日量刑時被判處25年至終身監禁。
根據指控及庭審證詞,2021年11月1日晚約11時30分,警方接到報警,稱萬秋明將周嬌美從其公寓帶至大樓大廳時,被居民發現並阻止。警方隨後趕到,發現29歲的周嬌美昏迷不醒,褲子上有血跡,隨後被宣布死亡。屍檢報告顯示,周嬌美死於會陰和骨盆部位的穿透性鈍器創傷,這些致命傷害是由鈍器反覆插入其骨盆部位,導致嚴重內部損傷。
本案的陪審團審判自今年9月26日開庭至10月8日結束。陪審團在不到兩小時的討論後達成一致裁決,裁定萬秋明二級謀殺、一級加重性虐待、一級性虐待、篡改物證及四級持有犯罪武器罪名成立。
3日宣判刑期前,檢察官表示,周嬌美的伴侶向他們致信,因為萬秋明的殘酷罪行,至今未把周嬌美的死因告知女兒。檢察官讀出信中片段,「我女兒那顆年輕的心,還沒有準備好獨自承受,她每天都在想念她的母親,而我所能做的,就是用謊言和隱瞞來減輕她的痛苦。」言畢,檢察官表示,「這不是這個法庭上常見的案件,這不是街上的槍擊或刺殺,這是一起令人發指的暴力性侵犯。我無法用語言來形容這個人的所作所為,僅憑這一點,他就應該受到最大限度的懲罰」。
辯方律師則強調,萬秋明在庭審過程中都十分尊重法庭,「我認為判處23年至無期徒刑,甚至21年至無期徒刑,並不是過分的。我確實認為這向被指控犯罪的人傳遞了一個信息,那就是保持尊重是有價值的。」他表示,萬秋明也不再年輕,如今50歲的他也並不知道在20多年的牢獄生活後,是否還能還能見到自己的兩個兒子,而他應該得到這個機會。
法官表示,萬秋明對周嬌美所做的一切,在各方面都表現出他完全不尊重他人,「更令人無法忍受的是,他(萬秋明)竟然有臉編造出一些荒唐的故事,聲稱對發生在距他只有3呎的房間裡的事情毫不知情。他說『我昏過去了,醒來時,她已經死了,而且穿上了衣服。』這樣的故事,他竟然能編得出來。我對這個可憐的女孩感到由衷地悲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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