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租金穩定法」被告違憲 最高法院駁回
美國最高法院近日拒絕受理一起對紐約「租金穩定法」提出法律挑戰的訴訟,原告提出終止對紐約市100萬套租金穩定公寓的房租漲幅設置上限。不過,目前仍有兩起類似案件有待最高法院法官做出裁決。
這起訴訟由社區住房改善計畫(Community Housing Improvement Program)和租金穩定協會(Rent Stabilization Association)這兩個有影響力的業主組織發起。這兩個組織稱,現行的租金規定限制了業主賺取利潤和投資樓房的能力,是違憲的。社區住房改善計畫執行主任馬丁(Jay Martin)說,比以往更嚴格的租金規定使房東們無錢維護房屋,並且被法拍的房屋也愈來愈多。他認為,「租金穩定法」正在毀滅紐約的房業,無論如何都應該被廢除。
不過,租戶、租戶維權者,以及許多地方立法者都表示,取消防止房租上漲過快的「租金穩定法」可能會使成千上萬的家庭無法承受快速上漲的房租,並加劇紐約市前所未有的遊民危機。
紐約市議長歐德思(Adrienne Adams)和市議會住房和建築委員會主席桑切斯(Pierina Sanchez)對美國最高法院的決定表示讚揚;二人表示,紐約市需要更多而非更少真正負擔得起的住房,按照「租金穩定法」保留現有的住房單位可使紐約人負擔得起住房,不被房東趕走。最高法院的這一判決遵循了之前的法院判例,對紐約人來說是一件值得寬慰的事。
紐約現行的租金穩定制度始於1969年,這項法律目前限制了紐約市約100萬套穩租公寓的租金漲幅。這些公寓大多建於1974年之前,擁有六個或更多單元。
但多年來,房東們設法通過合法手段將單元房從監管範圍中解脫出來。一旦月租金達到一定門檻,他們就可以隨心所欲地收取任何費用。2019年,紐約州議會通過「租金穩定法」,基本禁止了之前對空置單元加租的許多做法,從而引發了提交到最高法院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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