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森賀華社 邀各界談霸凌問題
布碌崙201初中的霸凌事件,以及隨後華裔家長遭攻擊的案件在華社引起持續熱議,如何防止學校霸凌,發生霸凌後如何處理等成了華裔家長關注的話題。為此,布碌崙(布魯克林)華人社區服務中心11月1日邀請民代、警檢方人員、學校代表聚集一堂,共同討論霸凌現象。
律師出身的州眾議員寇頓(William Colton)認為,現在之所以霸凌事件屢有發生,主要是因為2012年通過的紐約州反霸凌法(Anti-bullying Law)沒有得到切實落實。他介紹,這項法律主要分兩部分,一是反對各種語言和行為上的欺辱;二是反對各種歧視,包括種族、膚色、年齡、性別、性取向等各種歧視。寇頓說,紐約州後來又通過一項法律,加重了霸凌的懲罰。他還提醒說,霸凌主要分校內和校外兩種,校內霸凌歸學校當局管,校外霸凌應該交給警方處理。
以前曾長期在教育部門工作的華人社區服務中心負責人羅添福說,作為家長,一定要注意觀察孩子,身上有沒有傷,情緒有沒有明顯的變化,要多與孩子溝通,引導孩子說出問題。
布碌崙地檢公共參與助理拉格維(Paul Laguerre)說,學校霸凌大多發生在14歲以上的孩子身上,但因為這些學生大都是未成年人,也給檢方的起訴帶來一定的困難。他認為,對霸凌學生的管束和懲罰應該由學校、警方和檢方共同合作來完成。
市警62分局負責處理青少年問題的警官阿格斯塔(Agonsta)建議,孩子在學校遇到霸凌,不管是否能確認,都可以向警方報告,警方會確定事件的性質。他認為,家長應該鼓勵孩子和同學發展相互尊重的友誼,讓孩子對參加文藝和體育活動,同時也要對孩子使用社交媒體加以限制。
與會者向96初中(IS 96)的代表湯姆斯(Thomas)女士提出,如果發生霸凌事件,是否可以讓霸凌者停學或轉學,湯姆斯女士說,學校對於霸凌事件有各種不同的紀律和懲罰措施,這取決於事件的嚴重性,以及學生是否是累犯,勒令學生停學,這應該是萬不得已的做法。
寇頓幕僚長,第43區市議員候選人莊文怡說,霸凌對孩子的心理會造成嚴重的影響,家長應該讓孩子把事情說出來,向學校反映,謀求問題的解決。她也鼓勵旁人如果看到霸凌現象,不要置之不理,而是要站出來加以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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