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工作因身高體重受歧視 紐約市禁令生效
市議會此前通過法案,禁止在住房、工作和住宿等方面因身高和體重歧視他人。市長亞當斯(Eric Adams)六個月前簽署了該項立法,新法已於上周生效。
市議長歐德思(Adrienne Adams)和市議員阿布魯(Shaun Abreu)此前發表聯合聲明中說,所有紐約人,無論其體型或身材如何,都應該受到法律保護,免受歧視。聲明還補充,體型歧視每年影響著數百萬人,使人們無法在就業、住房和公共住宿方面獲得平等的機會。紐約市正在通過這項具有開創性的反歧視法開全國風氣之先。
市議會早在今年5月就通過了該法案,市長亞當斯於同月簽署了該法案。亞當斯強調,體重較重的人在求職時不應受到區別對待。提出該法案的市議員阿布魯說,該法案將提高人們的意識,保護人們免受雇主的偏見。
市人權委員會(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將調查任何有關體重歧視的投訴。在今年早些時候舉行的市議會相關公聽會上,幾位市民講述了體重歧視對他們造成的有害影響。一位紐約大學的學生說,教室裡的課桌對她來說太小了,而一位大都會歌劇院的歌手則說,她因為自己的體型受到羞辱,幾乎患上了厭食症。
根據疾病管制暨預防中心(U.S. 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CDC)的數據,大約42%的美國成年人肥胖。新澤西州和麻省的立法者正在考慮類似的措施,而密歇根州和華盛頓州等地已經頒布了歧視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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