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島村莊停車標誌收罰款 引爭議
華裔居民吳先生最近從長島的一個村莊收到了交通罰單,引發了一個村公所是否具有交通執法權的探討;當地民代對此觀點不一,支持罰單計畫的議員目前已提出相關提案,以消除爭議。
給吳先生開罰單的是馬鞍岩村(Village of Saddle Rock)村公所,根據資料,該村從2022年夏天開始簽發60元的停車標誌罰單;村公所工作人員在接受採訪時指出,村子的入口處都裝有攝像機,部分也寫著「停車標誌由攝像頭監控」,在吳先生被開罰單的Emerson Drive與Byron Lane交叉路口,攝像頭安裝在一個柱子上,有一個紅色標誌警告道,「篡改攝像頭罰款2500元」。
早在吳先生之前,去年就有當地居民對此表示不滿,因與那些設置在紅燈處的交通監控系統不同的是,目前沒有州法律允許在停車標誌處使用攝像頭執法。
馬鞍岩村市長萊維(Dan Levy)曾表示,此舉是出於對當地交通安全的擔憂,村莊在2022年投票決定在停車標誌附近安裝攝像頭,並選擇了大頸公司「為孩子停下」(Stop For Kids)來運營;這也是吳先生收到罰單後,需在StopForKids.com,而非政府設立的網站繳納罰金的原因。
州眾議會交通委員會成員迪勒(Fred Thiele)在去年表示,如果沒有州立法機構的授權,地方當局不得實施攝像頭開票程序;他解釋道,村委會依據市政家庭自治法轉而使用賦予的權力,在推行罰款計畫後,研究發現近97%的駕駛能完成三秒停車,此前只有3%的駕駛會踩剎車。
當地州眾議員斯立提(Gina Sillitti)11日則說,她自己就常經過吳先生被罰款的路口,「人們不在停車標誌處停下來,市長顯然也非常沮喪,覺得需要采取行動」;她表示,該舉措與安全有關,不是為了賺錢,她理解民眾對此可能產生的質疑,指出除華府外,幾乎沒有其他城市在停車標誌處使用攝像頭執法。至於合法性,她說州法雖未明確允許,但也未明確禁止。
為消除爭議並增強安全性,她表示,州參議員馬丁(Jack M. Martins)已在去年提出相關提案,爭取從立法的角度,將此舉措正式寫入法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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