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修憲委員會臨時修改公投問題 挨轟
紐約市憲章修訂委員會(Charter Revision Commission)25日舉行投票,通過將在今年11月普選選票上交由全市選民公投的五個提案;委員會對其中一個最為關注的提案做出了修改,將公共安全相關的市議會立法公聽會和投票提前通知時限縮短,因市議會此前提出抗議,認為最初要求的時限太長,將讓立法過程更加繁瑣。
公投提案內容涵蓋五個方面,包括擴大市清潔局執法權力,尤其增加當局對街頭商販的執法;改善預算流程、修改初步預算和執行預算發布的截止日期;要求市議會對公共安全相關立法進行公聽和投票前,須提前通知市府和公眾;提高重要資本項目規畫的透明度,以及改善少數族裔和女性企業的運營環境。
其中,要求公共安全相關立法公聽和投票提前通知市府的提案引起市議會強烈反對,市議會認為這將導致立法過程更繁瑣,降低效率;在此前公布的提案版本中,市府擬要求市議會在就相關提案舉行公聽會前45天宣布,並在投票前至少50天前通知市府和公眾,而這段時間內,市長和相關機構可自行舉辦公聽會。
然而最終版本中,修憲委員會對市議會做出少許讓步,市府只要求市議會在投票前30天完成通知,委員會成員在會議上指出,市長仍可以利用這段時間舉行自己的聽證會;委員會主席西西拉(Carlo Scissura)表示,這一修正是對公眾抗議的回應,因收到來自公眾的反饋意見,他指示工作人員起草一項修正提案,以減少對市議會的要求。
不過市議會仍對這一讓步感到不滿,市議長歐德思(Adrienne Adams)表示,此次修憲代表著市府對市議會權力的攫取,將導致更多權力集中到市長及市府機構手中,降低市府對市民需求的回應程度,且委員會在沒有通知的情況下提出最後時刻的修正提案,體現了倉促、反民主過程的極端虛偽。
市長亞當斯(Eric Adams)則表示,委員會仔細審查紐約市憲章,聽取來自全市居民的意見,並批准五個經過深思熟慮的公投提案,這些提案將在今年11月普選時由市民投票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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