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高院上訴法庭法官 華裔譚輝立獲任命
州長霍楚(Kathy Hochul)14日宣布任命三位法官(Associate Justice)進入紐約州高等法院上訴法庭第二分部(Appellate Term of the Supreme Court, Second Department),其中包括華裔法官譚輝立(Phillip Hom),他也是該法庭的首位亞裔法官。
譚輝立於2017年當選皇后區民事法院的法官,並於2019年晉升為紐約州最高法院法官;作為土生土長的紐約客,他曾就讀於布朗士科學高中(Bronx High School of Science)和紐約州立大學賓漢頓分校(SUNY Binghamton),獲得政治學學士學位,隨後在明尼蘇達大學法學院(University of Minnesota Law School)取得法律博士學位,他畢業後回到紐約,其職業生涯橫跨私營企業、以及三個政府部門。
去年8月,隨著時任法官範圖拉(Lourdes M. Ventura)晉升,州高等法院上訴法庭第二分部法官一職出現空缺,次月紐約州首席行政法官扎亞斯(Joseph A. Zayas)任命譚輝立接任該職,負責第二分部中第二、第11和第13司法區的案件審理,涵蓋布碌崙(布魯克林)、史泰登島及皇后區的民事和刑事原訟法庭的上訴案件,並由杜桑(Wavny Toussaint)擔任首席法官(Presiding Justice)。
另外兩位新任命的法官分別為歌利亞(Donna-Marie Golia)和麥科馬(James McCormack);霍楚表示,法院必須由合格、公正且無偏見的法官來領導,「這三位法官擁有數十年的法律經驗和深厚的法律知識,將為上訴法庭第二分部增添強大的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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