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歲婦通報鼠患反遭罰款 市府挨轟
皇后區一名91歲的婦女因向市府報告下水道有老鼠,卻遭到兩次罰款,隨後又自掏腰包聘請滅鼠服務,前後花費近2000元,感到極度不滿;當地市議員批評市府的處理方式不合理,認為市民會因為害怕罰款而不敢報告問題,對整治鼠患有害無利。
住在皇后區麥斯佩斯(Maspeth)的91歲居民達利亞(Ester Dalia)說,她經常在家門口看到老鼠從下水道和人行道跑出來,有時還是從因樹根造成的人行道裂縫中爬上來;她按照市府建議撥打311報告鼠患,但卻因此遭到兩次罰款,每次300元,她還得另外聘請兩名員工滅鼠,這又花了她額外的1200元;雖然市府隨後處理她家附近的樹木,鼠患問題有所減少,但她認為這遠遠不夠,並希望市府能退還罰款。
據悉,達利亞的情況並不是個例,皇后區代表第30選區的市議員霍頓(Robert Holden)表示,已有多位選民報告類似事件,也抱怨連連;據市衛生局的規定,這些與老鼠相關的健康問題罰款可能介於300至2000元。
霍頓認為,市府對居民報告問題後反遭罰款的做法十分不合理,他近日已向市衛生局以及全市鼠害防治主管致信,要求市府重新評估老鼠投訴的處理方式,專注於有效的鼠患防治和公眾教育,避免為居民增添負擔;他在信中說,許多屋主因報告來自公共空間的老鼠問題,而受到不公平的罰款,這樣的做法可能讓居民因擔憂遭罰而不敢報告問題。
他還指出,由於許多公共場所的雨水花園維護不善,成為老鼠的滋生地,他呼籲市府先解決這些問題,改善公共設施的狀況,再考慮對居民的責任追究;目前,霍頓還自行創建了一個谷歌表格,允許居民直接報告鼠害問題,旨在減輕屋主在報告老鼠問題時面對的壓力,並期望市府能開發出更有效的報告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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