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遺棄動物 紐約市公園局可直接開罰
針對遺棄動物的行為愈來愈普遍的現象,市公園局(NYC Parks)日前公布一份公園管理規定的修改方案。新方案將賦予公園局執法人員對在公園內遺棄動物或違法傾倒垃圾等行為直接開罰單或傳票的權限。
目前,紐約州法規定對在公共領域內遺棄動物的人處以1000元罰款。紐約市公園局的修改方案則計畫擴大市級機構的執法權,以便更好地貫徹州法的要求。
紐約市內擁有面積廣闊的公園和綠地,而不法人士在公共綠色空間內遺棄寵物或外來物種的行為愈發誇張。去年曾有人將活體鱷魚丟棄在布碌崙(布魯克林)的展望公園(Prospect Park)內,一度引發社會恐慌。而在曼哈頓中央公園內,一隻名為「Flaco」、廣受周邊居民和遊客喜愛的貓頭鷹也是在被人放生不久後,因不適應本地野生環境而不幸慘死。而且,專業人士指出,這隻貓頭鷹的原產地來自歐亞大陸,在美洲屬於入侵物種,即使它存活下來,也有可能對本地原生生態產生難以估量的影響。
展望公園聯盟(Prospect Park Alliance)主席摩納哥(Morgan Monaco)介紹,該公園內的湖泊和森林為250種野生動物提供了棲息地,如果隨意丟棄具有入侵性的外來物種,可能給公園的「原住民」帶來滅頂之災。
公園局提出的管理規定修改方案除了針對遺棄動物外,也對違法傾倒垃圾者加強了執法力度。根據方案,在12個月內第二次因違法傾倒垃圾而被抓獲的人,將被處以1萬元的罰款。
市府計畫在今年10月就此修改方案舉行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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