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亞當斯被聯邦控罪 代表律師:檢察官誤解法律
紐約市長亞當斯(Eric Adams)上月被聯邦檢察官起訴,被指控涉嫌參與賄賂共謀、詐欺及索取非法外國競選捐款;亞當斯的律師25日表示,檢察官對法律的理解存在誤區,並使用了一個「臨時拼湊的賄賂理論」指控亞當斯,要求撤銷案件。
根據紐約南區聯邦法院(SDNY),亞當斯被指在過去10年間,接受來自土耳其政府的不當利益,總價值超過10萬元,形式包括頭等機票和高級酒店等,並通過不當捐款籌集1000萬元公共匹配金,後以違規幫助該國領事館通過消防檢查作回報。亞當斯否認指控,並拒絕來自各界的辭職要求。
他的辯護律師史派洛(Alex Spiro)辯稱,亞當斯被指在接受價值12萬3000元的免費或折扣旅行福利後,涉嫌施壓消防部門加快領事館大樓的開業,但聯邦政府並未證明其違反了法律。史派洛在一份16頁的動議中寫道,「除了官員之間就一項重要事務,即一位擁有超過8000萬人口的國家總統的訪問,所進行的正常溝通外,聯邦沒有提出任何事實。」
史派洛表示,若針對亞當斯的起訴成立,檢察官便「可以通過將日常活動描述為『施壓』來規避最高法院對賄賂法的憲法限制」。此前,聯邦檢察官駁回了亞當斯聲稱由土耳其外交官和商人贈予的奢侈品是政客「常規」福利的說法。儘管如此,亞當斯的律師團隊仍在嘗試要求撤銷「索取和接受賄賂」的指控,其為五項指控之一。
法官已將11月1日(周五) 定為開庭日期,雙方將就賄賂指控進行辯論。此外,亞當斯的律師還敦促法官下令舉行聽證會,調查聯邦檢察官是否違反了大陪審團的保密規定,向媒體「洩露」了有關調查的信息。史派洛表示,在亞當斯的起訴被公開之前,媒體對該案的報導顯示出「明確以執法部門為消息來源的模式」。
儘管如此,聯邦檢察官表示,亞當斯並未提供任何證據證明檢察團隊對媒體報導中出現的調查細節負有責任。在11月1日,雙方還可能就洩密問題進行口頭辯論。現年64歲的亞當斯對所面臨的所有指控均表示不認罪,並表示將在案件審理期間繼續履行市長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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