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提川普選眾院議長?共和黨須先修「重罪失格條款」
部分共和黨人士建議讓一個不具眾議員身分的人出任眾議院新議長,那就是前總統川普。然而根據該黨自己的規定,正爭取2024年總統大選共和黨候選人提名的川普並沒有資格擔任此一職位,除非眾院為了他修改規則,因為他面臨四項重罪起訴和91項其他指控。
在共和黨3日推選新議長的閉門討論當中,有人提起川普的名字。川普沒有立即拒絕出任議長的提議,只表示現在要專注於奪回白宮。他4日對記者說:「很多人問過我這個問題,但我們共和黨中有一些很棒的人,他們做議長一定也很出色。」
目前為止,議長一般都從眾院多數黨的議員當中推舉選出,但沒有法律規定議長必須是議員。憲法只說,「眾議院應選出議長和其他官員」。反而是共和黨大會有一項規定是,任何人被起訴犯下可判處兩年以上有期
徒刑的重罪,就不能在眾院擔任領導職務。
德州共和黨議員Troy Nehls昨表示,他會把川普的名字列入提名名單。共和黨如果為了讓川普有資格擔任議長而修改規則,必須獲得眾院共和黨人多數票贊同。
眾議員Marjorie Taylor Greene在前身為推特的社群媒體平台X上貼文說:「我目前唯一支持的議長候選人是前總統川普,我們可以先讓他做議長,然後再選他當總統!」
川普當議長的想法凸顯出他給共和黨投下的巨大陰影,尤其是在議員每兩年就要改選一次的眾議院,川普的背書支持仍然是廣受歡迎之事。
影片來源:世界新聞網 一洲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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