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決結果遭眾院驅逐 桑托斯嗆:「這地方去死吧」
眾院1日上午以311票同意對114票反對,表決通過驅逐共和黨紐約州聯邦眾議員桑托斯(George Santos)。成為美國史上第六位遭驅逐眾議員的桑托斯,接受有線電視新聞網(CNN)訪問時說,眾院透過選票表達聲音,「他們設立了非常危險的先例」。
眾院表決時,眾院共和黨團四大領袖都投票反對驅逐桑托斯,包括眾院議長強生(Mike Johnson)、多數黨領袖史卡利斯(Steve Scalise)、黨鞭埃莫爾(Tom Emmer)、眾院共和黨會議(House Republican Conference)主席斯特凡尼克(Elise Stefanik)。
CNN記者詢問桑托斯,在沒有被定罪的情況下,是否願意留在華府發揮影響力,他則回答:「為什麼我會想要留在這裡呢?這地方去死吧。」
桑托斯遭到聯邦檢察官以電匯詐騙、向聯邦選舉委員會申報假資料、密謀對美國犯罪、身分竊盜等23項罪名起訴之後,堅持不認錯、不辭職。眾院表決之前,他在30日議長發言時強調應該繼續擔任眾議員,並稱自己是遭某些眾院同僚抹黑的受害者。
桑托斯先前兩次安然度過驅逐提案,但眾院操守委員會(House Ethics Committee)11月16日公布報告指出,愈來愈多眾議院認為,桑托斯行為應該受到眾院最嚴格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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