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捲入金融詐欺案 紐約州裁定罰4.54億元
前總統川普在紐約州民事官司敗訴被判重罰4億5400萬罰金及利息的判決23日確定內容,郡書記官開始計時30日,供川普上訴;紐約州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辦公室發言人表示,川普這筆「欠債」的金額,在判決後每天計息接近11萬2000元。
美聯社報導,恩格隆(Arthur Engoron)法官16日判決,川普在本案中謊報自己財富淨值,以取得更好的貸款條件,動手腳有利於自己的房地產帝國,故判決川普罰3億5490萬元,外加近1億元的利息。
詹樂霞辦公室表示,判決給川普30天上訴期,川普也矢言上訴。同一時期,川普必須存入「足額資金」到法院管理的帳戶,或者對總金額具保。
詹樂霞本周稍早表示,川普若是無法支付罰單,她打算查抄川普的些資產;話雖如此,上訴過程中,索取罰金可能要暫緩。
川普否認有任何不法。其律師團靠著與州檢方、法官斟酌判決用語,一直想拖延判決頒布。
恩格隆法官22日拒絕川普律師羅伯特(Clifford Robert)的聲請,聲請書指罰金的執行應延擱30;法官以電子郵件表示,辯方未能解釋,遑論確立延擱的任何基本理由,「本人有信心,上訴法院會保障辯方的上訴權利」。
自23日起,川普罰金的利息日增11萬1984元,而非判決確定前,外傳的8萬7502元,這是因為判決後的利息,是按罰金3億5500萬元加計審判前應繳的利息近1億元來計算所致。
按美聯社算法,判決書確立之前,川普的利息只按基本罰金來算;總計起來,川普與其共犯直到繳完前,每日該付利息為11萬4554元。
這筆利息包括川普兩名年紀最長兒子每日該付息1149元、川普集團前財長魏索柏格(Allen Weisselberg)每日利息272元。即使他們上訴,金額照算。川普與其共犯若上訴成功,推翻原判,或許就不必繳任何罰金及利息。
影片來源:世界新聞網 一洲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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