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kTok禁令法案若通過 應用商店續更新將面臨民事處罰
眾院13日表決通過的TikTok(抖音)法案,目的是迫使TikTok中國母公司「字節跳動」(ByteDance)出售TikTok,否則將對TikTok在美國的營運實施禁令;一旦該案最終在參眾院過關並被拜登總統簽署為法律,屆時,蘋果和谷歌等公司營運的應用程序商店若發布或更新TikTok,就會面臨民事處罰。
紐約時報指出,此案能否在參院過關還很難說,儘管TikTok應用程式已安裝在美國數以千百萬計手機上,但限制更新可能會降低用戶存取抖音的能力。
法案實質規定,TikTok須在六個月內出售給美國政府滿意的買家。出售結果須保證「字節跳動」不再對TikTok或其向用戶推薦內容的演算法擁有任何控制權。
若「字節跳動」無法或拒絕出售TikTok,任何應用程式商店和網站寄存公司在美國發布或更新TikTok就是非法行為;司法部可能會懲罰任何與TikTok合作或提供下載TikTok的公司。
不過,要為TikTok找到買家並不容易,美國TikTok用戶多達1億7000萬,價格高昂,少有公司或個人買得起;「字節跳動」會否出售抖音全球業務或僅限美國業務,也很難說。
可能買得起TikTok的公司是微軟、谷歌和擁有臉書及Instagram的Meta等科技巨頭,但拜登政府已多次試圖使用反壟斷法阻止這些公司變得更強大。
除了出售之外,「字節跳動」可以尋求其他選擇,如透過首次公開發行分拆抖音。
由於共和黨和民主黨都擔心中國影響力,兩黨同聲支持TikTok禁令。但令人驚訝的是,2020年曾公開支持禁TikTok的前總統川普最近幾天反對該案。
市場分析公司TD Cowen政策分析師加蘭特(Paul Gallant) 表示,「該法案要成為法律,川普的反對是個有意義的新阻力。」
影片來源:世界新聞網 一洲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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