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同意受理電子菸申請限制、成人網站年齡規定
最高法院2日宣布,同意於10月開始的新會期受理電子菸業者對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申請限制的提告官司,以及德州新法對瀏覽色情網站做出年齡驗證規定引發的言論自由訴訟。
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分析,最高法院本會期剛對墮胎藥丸使用做出重要判決,大法官則將在電子菸申請規定訴訟中再度針對聯邦機關權限與科學專家建議做出評估。
去年上路的德州新法要求成人網站必須設有網友年齡驗證規定、加註內容對未成年兒童有害的顯著警語。情色產業代表組成的「自由言論聯盟」(Free Speech Coalition)則以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為由對德州新法提告。
過去幾年,公共衛生專家對越來越多美國青少年使用電子菸提出警告。2023年公布研究顯示,約有210萬名美國兒童固定使用電子菸,其中絕大多數使用產品為加味(flavored)電子菸。
食藥局拒絕數十款糖果或甜點口味的加味電子菸產品的申請,製造商因此提告。今年稍早,保守派居多數的聯邦第五巡迴上訴法院裁定食藥局敗訴,法官批評食藥局措施害得業者為了申請產品許可「白忙一場」,食藥局拒絕手段則不合法。
代表美國政府在最高法院打官司的聯邦總律師(U. S. Solicitor General)伊莉莎白‧普瑞洛格(Elizabeth Prelogar)向最高法院指出,食藥局從來沒有禁止加味電子菸,但因為加味電子菸對青少年造成重大危害,業者提出產品申請時必須承擔責任,證明產品對成年人使用者帶來的益處遠遠勝過對青少年的傷害。
聯邦第五巡迴上訴法院今年3月裁定,對色情網站做出年齡驗證規定的德州新法得以實施,新法避免未成年人接觸情色訊息,符合公共利益。成人娛樂產業工商團體則在4月向最高法院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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