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州禁孕婦離婚 遭家暴也不行 須先生子、解決監護撫養權
美國孕婦協會(American Pregnancy Association)表示,密蘇里州、德州、亞利桑納州和阿肯色州的法官不允許孕婦合法離婚,就算孕婦遭受家暴也不例外;孕婦必須生下孩子並處理好監護權與撫養權問題後,才能辦離婚手續。
密蘇里州、德州、亞利桑納州和阿肯色州法官裁定,孕婦訴請離婚必須等到孩子誕生並解決監護權與撫養權爭議後才能辦理離婚。
密蘇里州和德州在1973年保障婦女墮胎權的「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2022年6月被最高法院推翻後,通過「觸發法」(trigger law),相關法令即刻生效。
最高法院撤銷保障人工流產權後,出現許多恐怖案例,包括俄亥俄州一名女性在廁所流產卻被控告棄屍,德州一名孕婦的胎兒被診斷出罕見基因,可能導致流產或死產,卻被德州最高法院拒絕緊急終止妊娠。
然而,國會並未對此充耳不聞。
密蘇里州民主黨籍國會眾議員奧納(Ashley Aune)提出一項法案,確保單身媽媽獲得育兒協助。
奧納表示,原本的法案利益良善,但他覺得有必要更新以反映2024年現況,「藉此協助有困難的母親,若我們住在強迫孕婦生產的州,那麼就有必要確保他們有機會擺脫困境,這是我的選民公認的難題」。
選舉策士認為,人工流產和身體自主權是大選主要議題,其中俄亥俄州一項特別裁決未保障人工流產立法。
奧納在2月初的一場委員會聽證會中聽取一名女性的有利證詞,稱她在懷孕期間飽受家暴;奧納轉述,這名女子「不僅遭受身體與心裡暴力,還被強暴懷孕;當她發現自己懷孕並諮詢律師能否墮胎,結果被告知不行」。
奧納表示,「聽她所述感覺很不道德,她覺得自己別無選擇」。
密蘇里州衛生廳報告指出,2007年到2014年有約5%的女性在懷孕前或懷孕期間遭受家暴,該報告訪查1萬98名女性,即約500人面臨暴力情況。
無獨有偶,「婦女健康期刊」(Journal of Women's Health)2015年的一項研究表明,3%到9%的女性在懷孕期間遭遇暴力,尤其是收入低的單親媽媽,特別容易在懷孕期間遭受親密伴侶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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