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容所最多住60天」紐約市驅逐政策 擴及無證客家庭
紐約市不斷有無證客湧入,令市府財政支出承受巨大壓力,也使城市面臨潛在住房和土地危機,為此市長亞當斯(Eric Adams)已調整「庇護權」法,最多僅提供60天的居住時間;此外,州府近期也已同意市遊民服務局(DHS)驅逐約3萬名居住在收容所的移民父母和兒童。
州臨時救濟及殘障補助辦公室(OTDA)發言人法默(Anthony Farmer)表示,州政府已允許紐約市開始向任何未接受公共援助的家庭發出60天的驅逐通知;當前,該辦公室並未透露有多少帶孩子的家庭未接受這些援助。
按此前規定,市府向所有入住安置所的成年庇護客下達通知,限60天內離開,此政策在1月起生效;據悉,大多數無證客家庭目前居住在市遊民服務局監管的約150個庇護所中,但其之前依照臨時救濟及殘障補助辦公室的規定,可以免受60天限住政策的制約,直到現在才受到影響。
同時,由地方機構市公立醫院系統(NYC Health and Hospitals)和市房屋保護和開發局(DHPD)監管的庇護所中,已有約2萬名家長和兒童在居住滿60天後收到了驅逐通知,但其可以重新申請另一處收容所。
對此,有許多倡議組織表示反對,呼籲市府停止對居住時間的限制,稱這項限制將對弱勢家庭造成不可逆的影響;亞當斯則說,此舉是為了幫助減少移民收容所的人口,並控制用於安置新移民的超過40億元的成本。
部分發給無證客、用西語書寫的通知單寫道,「現在孩子們已經放學回家,您需要開始規畫從庇護所離開的事宜。工作人員隨時準備幫助您完成這一過程,他們可以幫助您與家人或朋友取得聯繫,並為您提供交通費。請務必提前規畫,甚至在收到60天通知之前就做好準備。」
市遊民服務局發言人莎爾馬(Neha Sharma)表示,針對無證客家庭的60天限制,將在未來幾個月內逐步實施,首先從人數較少的家庭開始,目標是優先向那些在收容所居住時間最長的家庭發出第一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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