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過當?警追地鐵逃票開槍誤傷路人 嫌犯將遭起訴
位於布碌崙(布魯克林)的地鐵L線薩特大道站(Sutter Avenue)15日發生槍擊事件,執勤警員在試圖抓捕一名涉嫌逃票者時連開數槍,導致兩名無辜路人和一名警察被誤傷,其中至少一人尚未脫離生命危險。據消息人士稱,布碌崙檢方計畫起訴導致了此事件的逃票者,而警方處理這一事件的方式也受到了廣泛的檢視。
根據此前的報導,嫌疑人米寇斯(Derell Mickles)逃票進站後,執勤警員追蹤其至月台,在多次交鋒過後,米寇斯在試圖持刀衝向警察時,警察連開數槍,米寇斯腹部中彈後被捕。但與此同時,月台上的另外兩名路人及一名當值警察也被誤傷,其中一人頭部中彈、目前傷勢仍然危重。
紐約媒體Gothamist引述消息人士的說法報導稱,布碌崙地區檢察官計畫對米寇斯提起企圖襲擊和逃票的刑事指控。另據消息稱,米寇斯在衝向警察時手持的是合法刀具,因此他可能不會面臨非法持有武器的指控。
不過,警方於事發次日發布消息稱,一名無法確定身分的男子在混亂中將米寇斯手中的刀撿走,而警方先前繳獲的並非真正的作案用刀。目前,地檢方面尚未對此消息予以置評。
警方在此事件中的處理方式也引發了廣泛的爭議。市議會多數黨黨鞭布魯克斯-包爾斯(Selvena N. Brooks-Powers)和公共安全委員會主席薩拉姆(Yusef Salaam)發布聯合聲明,稱本案引發了「對警方在公共交通系統內使用暴力和安全策略的嚴重質疑」。市議會進步黨團(Progressive Caucus)也發布聲明稱「任何人都不能因為2.9元的地鐵票而遭到槍擊」,進步黨團還批評當事警員嚴重缺乏判斷力,並要求警方公布執法紀錄影片。在社群平台上,還有左派團體召集人群前往事發地鐵站示威。
不過,市警(NYPD)發言人則強調嫌疑人米寇斯揮刀的行為已構成了對警察人身安全的威脅,警察開槍不是因為他逃票。
約翰傑伊刑事司法學院(John Jay College of Criminal Justice)教授梅卡多(Chris Mercado)表示,根據警務專業定義,如果當事警察自行判斷有合理理由,可以被允許開槍,但在事後調查和法庭作證時,他們必須能結合執法紀錄給出充足的理由證明開槍合理性才能免除責任。約翰傑伊學院講師斯奈德(Jill Snider)介紹,根據紐約市警的規定,警察身邊21呎範圍為安全區域,持刀者如進入此範圍內或可能對其他人造成傷害,則必須使用武器。她表示,從本案的情節上看,當事警察開槍的理由應該是充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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