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大火棄車逃命 現在得付拖車費
洛杉磯10號公路11月11日爆發大火,當時場景形同大地震,親歷者回憶人人都在逃命,非常瘋狂。數十名火場附近的司機被迫棄車逃命,一名大學生表示自己也是其中一員,但當他試圖取回車輛時,卻被要求支付拖車費,當事人認為不公。
「這太可怕了!」回憶當時場景,20歲的大學新生Isaiah Stacy-Sutton表示,11日事發時,他正在前往父親家的路上,大火和濃濃的有毒煙霧,籠罩洛市中心附近阿拉米達街(Alameda Street)的10號公路。「高速公路上火勢迅速蔓延,從我聽到和看到的情況來看,有東西正在爆炸。」
Stacy-Sutton敘述,當時自己的車前面有很多人,車後面也有很多人,他被困在原地無處可去,「我只知道發生爆炸,並且大火正在燃燒。」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他和其他多名駕駛員一起棄車逃離火災現場,「大家都在逃命,這太瘋狂了。」
脫離危險後,Stacy-Sutton打電話讓父親來接他。父子兩人表示,他們多次試圖詢問當局,如何以及何時可以從公路上取回自己的汽車,但都被告知離開該地區。Stacy-Sutton的父親指出,「我們從來沒有放棄這輛車,但是沒有人同意讓我們接近車輛,我認為當局可以直接讓我們把車開走,簡單明了。」
加州公路巡警局(California Highway Patrol,簡稱CHP)事後拖走Stacy-Sutton的車,據當事人表示,他們從未接到汽車被拖離現場的通知。在沒有交通工具的情況下,接下來的幾天,這位大學新生不得不自掏腰包租車通勤。
火災爆發後的第三日,家人設法找到被拖走的這輛車,在支付拖車費和租金後,Stacy-Sutton 說他總共花了1000多元才把自己的車拿回來。這筆費用對這個大學新生來說不是小數目,他希望CHP能承擔一些責任,保險公司也能承擔一些責任。
CHP回應,他們沒有通知任何駕駛員放棄自己的車輛,並且只拖走11日留在火場附近的3輛汽車。當局鼓勵任何受到10號公路火災影響的人,致電213-744-2331聯繫CHP辦公室,或郵寄至CHP-Central Los Angeles Office, 777 West Washington Blvd., L.A., CA 9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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