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頻道

* 拖拉類別可自訂排序
恢復預設 確定
設定
快訊

蘋果M4版MacBook Pro筆電下周將發表 這3款機種都會有新品

台灣國會改革法案爭議 憲法法庭宣判:部分違憲

持學生簽從事自媒體 收入存法律風險

32--許俊良律師指出,學生簽證持有者若在美國從事自媒體收入,可能涉及未經授權的非法打工,應謹慎處理。(示意圖,取自pexels網頁)
32--許俊良律師指出,學生簽證持有者若在美國從事自媒體收入,可能涉及未經授權的非法打工,應謹慎處理。(示意圖,取自pexels網頁)

隨著自媒體行業的蓬勃發展,越來越多國際學生在美國通過YouTube、Instagram等平台獲得收入。然而,這類行為是否符合學生簽證的法律規定?根據移民律師許俊良的解釋,學生簽證持有者通過自媒體賺取收入可能涉及複雜的法律問題。

許俊良律師指出,在美國只要涉及收入,通常都需要經過美國移民局授權。擁有綠卡或公民身份的人無需擔心此問題,但對於持有學生簽證F-1或H1B工作簽證的人來說,情況則比較複雜。許俊良強調,H1B簽證持有者的工作範圍移民局明確規定僱主為申請人的唯一合法收入來源。YouTube等自媒體平台的收入,若沒有經過移民局的授權,可能會被視為非法打工,特別是如果收入來自於平台開立的支票並且有報稅紀錄時,移民局可能會認為該簽證持有者從事了未經授權的工作。

然而,對於F-1簽證持有者來說,情況相對複雜一些。如果學生在進入美國之前已經建立了自媒體平台,且收入是來自於過去創建的內容,而不是在美國期間新增的,那麼這類收入可能被視為「消極收入」,不會被視為違法。然而,許俊良警告,若F-1簽證持有者在美國期間主動創作內容並獲得收入,這可能會被認定為非法打工,除非這與其專業領域密切相關,且符合OPT(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的授權範圍。

許俊良還舉例,對於贊助廣告的情況,如果這些贊助是在申請人進入美國之前已經存在的平台上運行,且申請人並未在美國期間參與操作,那麼可能不會被視為違法。然而,贊助和廣告通常需要進行談判和簽約,因此多數情況下,這類收入仍有違規風險。

此外,許俊良提到,對於想成立公司的學生簽證持有者,移民局會嚴格審查公司與個人之間的關係。如果公司收入與個人高度掛鉤,這可能會被視為簽證持有者未經授權從事工作,從而導致簽證問題。甚至曾有H1B簽證持有者因為中獎樂透被視為非法工作的極端案例,顯示出移民局對於收入來源的高度重視。

學生簽證 移民 H1B

上一則

洛杉磯名作家周愚告別儀式27日舉行

下一則

失樂透綠卡資格 港人轉申請NIW國家利益豁免

超人氣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