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錢交保也不會收押 伊州取消現金保釋今上路
包含「審前公平法案」(Pretrial Fairness Act)的伊利諾州安全T法案(SAFE-T Act)18日起生效,該州102個郡的司法系統,即起配合新規「取消現金保釋」。伊州也因此成為美國第一個明確立法取消保釋金的州。
這項新的法律受到廣泛關注,全州約有數十位檢察官都曾對該法提出異議甚至訴訟,不過,伊州最高法院今年7月,已經對全案做出「取消現金保釋並未違反伊州憲法」的裁決。
堅定支持新政策的庫克郡伊州檢察官福克斯(Kim Foxx)說,雖然她力挺新規,但也坦承一旦有人因新制度獲釋後,又立刻犯下暴力罪行,那麼人們很快就會對此新法嚴厲批評;麥克亨利郡(McHenry County)檢察官肯尼利(Patrick Kenneally)則一如既往對新制直言不諱批評,稱民眾將因為此法付出巨大代價。
取消現金保釋支持者說,現金保釋不保證獲釋者不再犯罪,但根據新法,嫌犯如對公眾構成威脅,檢察官實際上在審前更有空間可以將其拘留,新法最重要的是「讓等待審判者,不再僅僅因為付不起保釋金,而必須關在監獄」。
不過,究竟要不要拘留嫌犯,幾乎都掌握在檢察官、法官的自由裁量權,尤其很大程度要由檢察官在嫌犯落網後的24到48小時內,向法官證明是否要拘留該嫌。
芝加哥羅耀拉大學(Loyola University)的研究人員估計,在伊州被捕的人中,約有37%(約7萬人)有被拘留的可能,至於實際被拘留者僅約1萬5500人。
新法實施後,被告是否會受到審前拘留的程序將如何運作?根據法案規定,該州允許由法官決定被控嫌犯的特定重罪或暴力輕罪,是否會對某個人或整個社區構成威脅,法官也將判定被告獲釋是否具有潛逃風險。
所謂的暴力重罪,包括一級與二級謀殺罪、攻擊性刑事性侵、搶劫、入室竊盜、嚴重縱火、綁架、造成重大身體傷害的嚴重毆打,或其他涉及使用或威脅使用身體暴力的重罪。此外,該法案修訂後,將仇恨犯罪、可拘留的犯罪企圖、虐待動物、酒後駕車造成嚴重身體傷害的罪行,都列入清單。
目前在審判前被拘留的被告,均將依新法逐一舉行聽證,以決定是否繼續受到拘留。至於被指控犯有特定低級罪行(low-level offenses)且關押在拘留所者,在提出拘留聽證請求後七天內,須為他們舉行聽證。
已被拘留且由法官判定有潛逃風險者,則在提出拘留聽證請求60天內,須舉行聽證;具公共安全威脅的拘留嫌犯,則將在提出請求90天內獲得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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