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地假釋利多 華人偷渡客嫁娶美國公民 免回原籍國面談
針對拜登總統上周發布的最新移民政策中有關「就地假釋」(parole in place)的新措施,芝城資深移民律師表示,該政策將使許多偷渡進入美國的華人無證客受益,申請者可望免除須返回祖籍國等待移民簽證面談而造成的不確定性,預計在今年夏末出爐細則的該項新政,將成為無證移民取得綠卡或入籍的新管道。
王志東律師事務所24日晚間舉行一場「就地假釋」的線上解讀講座,王志東表示,「就地假釋」雖然還沒有開始執行,但受到移民社區高度關注,這項政策估計將有約50萬成人受惠,另外還將有約5萬名未成年人也會符合申請資格,許多華人估計也將受益新政。
王志東律所的律師楊旭強表示,根據「就地假釋」目前公布的信息,初步申請條件必須包括「在2024年6月17日及以前就已在美國,且沒有通過簽證或假釋進入美國」、「到今年6月17日為止,已在美國居住10年」、「到6月17日及以前,已跟美國公民結婚且仍有效」、「申請者沒有合法的移民或非移民身分」、「沒有特定種類的犯罪紀錄,也不會對美國國家及社會安全造成威脅」。
楊旭強稱,值得留意的是目前細則仍未出台,也不確定何時可接受申請,其他有關處理時間、費用,或哪類犯罪類別將列入禁止申請,都還需等待政府當局公布。
現行移民法規定,如果申請人沒有通過合法方式進入美國,只要跟美國公民結婚,在通過證明婚姻真假(I-130)並取得豁免(I-601a)後,則有資格回原籍國等待綠卡面試,楊旭強表示,回原籍國面試存在很多不確定性,一旦被拒則可能滯留境外無法回到美國,此外,等待該項豁免的審理時間越來越長,目前排期已經長達四年。
而新的「就地假釋」允許偷渡或其他非合法管道入境的無證客,在符合規定資格的條件下,可以在美國接受移民面談,解決了返回原籍國等待面談可能面臨的風險。
律師程弈天補充,就目前情況來說,如果申請者符合就地假釋的話,直接提出就地假釋可能會比申請豁免好一些,特別在等待審理時間方面。
律師丁寧針對未成年人受益「就地假釋」的部分說明指出,根據移民法定義的受益子女,主要指繼子、繼女,且這些子女在你跟美國公民結婚時不滿18歲;另外,在提出申請時,子女需滿21歲,還有就是子女必須未婚。
有不少華人詢問當時持合法簽證進入美國後非法居留至今,可否申請就地假釋?律師黎睿提醒,非法滯留不在新政適用範圍,此外,「就地假釋」的最大前提是必須跟美國公民結婚,如果另一半是綠卡持有者,也不符合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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