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兒子愛超速母卻不禁開車 16歲少年撞樹害死友
密西根州去年11月發生一場高速失控汽車撞上大樹的死亡車禍,車中18歲乘客弗林·麥克雷爾(Flynn Mackrell)不幸喪生。麥克雷爾的父母現在要求,時年16歲的肇事少年汽車駕駛的母親,也必須為此案負責。
警方指稱,案發當時麥克雷爾搭乘他16歲朋友泰格(Kiernan Tague)開的車,以時速逾100哩行駛在時速25哩的住宅區。後來車子失去控制撞到樹上,造成麥克雷爾死亡。駕車的泰格已被控二級謀殺罪,他並不認罪,目前正在等待審判。
麥克雷爾的家人表示,泰格的母親伊莉莎白.布雷歐-泰格(Elizabeth Puleo-Tague)知道她的兒子習慣超速駕駛,他們認為她需要承擔責任。
麥克雷爾的父親薩德·麥克雷爾(Thad MacKrell)向美國廣播公司(ABC)新聞網表示,「他不關心乘客安全,也不關心行人安全。他母親知道這一點。」
ABC新聞網取得的調查報告顯示,青少年16歲泰格的手機裡裝有Life360應用程式,可以顯示汽車行駛速度和位置。在事故發生前幾周和幾個月裡,他的媽媽曾多次發簡訊給他,要求他停止超速;她一度寫道:「我有你行駛時速123哩的屏幕截圖」。
薩德·麥克雷爾說:「任何有理智的人都會直接取走他的汽車鑰匙,就這麼簡單;但她卻沒有這麼做。結果我們的兒子死了。」麥克雷爾的媽媽安妮·萬克(Anne Vanker)則說:「每天我們醒來都感到震驚和難以置信,我們心愛的弗林走了。然而,這是百分之百可以預防的。」
韋恩郡(Wayne County)檢察官辦公室表示,他們正在審查麥克雷爾車禍死亡案;調查人員已向該青少年駕駛的一名家人提交「逮捕令請求」。
檢察官辦公室並表示,該案屬於「按成人偵辦」。若該青少年駕駛被定罪,「按成人偵辦」將允許法官選擇把被告視作青少年或成人判刑,法官也可以制訂混合式少年刑罰:若該少年沒有改過自新,可選擇判處成人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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