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保障「她權利」 妻可查配偶財產 新法6月上路
婦女權益保護的地方立法又有新動作,「福建省婦女權益保障條例」經福建省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將於今年6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明確,婦女持身分證、戶口本和結婚證等證明夫妻關係的有效證件,可以依法向房地產行政管理、車輛管理等單位申請查詢配偶的財產狀況,有關單位應當受理,並且為其出具相應的書面材料。
綜合極目新聞、澎湃新聞報導,地方立法賦予婦女單方調證權,威力是巨大的,這也是「她權利」的起步,該「條例」比起之前法律抽象規定當事人的調查權,更加具體而明確,既擠壓了有關部門拒人於千裡之外的操作空間,也讓法律規定的當事人調證權落地有聲。
妻子可查詢配偶財產,也符合「民法典」、「婦女權益保障法」的立法精神。「民法典」規定,「夫妻之間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婦女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財產權利」、「在夫妻共同財產、家庭共有財產關係中,不得侵害婦女依法享有的權益」。倘若一方財產「雲遮霧繞」,不僅違背忠實義務,更侵犯了另一方的共同財產權益。地方立法規定妻子對配偶財產的調查權,也讓婦女權益保護變得觸手可及。
然而,這部地方立法是「福建省婦女權益保障條例」,只單向度規定了女性的調查配偶財產權,而基於「憲法」、「民法典」的男女平等原則,男性也應被賦予同樣的調證權,讓夫妻共同財產處於彼此透明狀態,以更好地維護婚姻家庭關係,而這也是未來立法的方向。希望「她權利」只是一個開始,男方的調證權也盡快落地,從地方立法上升為全國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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