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當局依違反維安條例逮6人 歐盟稱扼殺言論自由
香港警方以在網路發布具煽動意圖訊息,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為由,逮捕6人。歐洲聯盟(EU)發言人今天表示,香港當局此舉「似乎證實」歐盟對這項立法的疑慮。
法新社報導,香港警方昨天以這6人在社群媒體臉書(Facebook)發文評論北京1989年天安門事件「具煽動意圖訊息」為由,予以逮捕。
香港安全首長證實被捕6人中,有1人是已解散的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副主席鄒幸彤。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支聯會都會舉行「六四」燭光晚會,悼念「六四」死者。
歐盟發言人今天告訴法新社:「這項逮捕行動似乎證實了歐盟對新法及其對香港人權與自由影響的疑慮。」
「我們必須評估個別案例的細節,但這項逮捕行動意味著新法被用來扼殺香港人民的言論自由。」
歐盟呼籲香港當局保護港人行使權利和自由的能力。
香港維安條例(俗稱基本法23條立法)已於今年3月實施,鄒幸彤等6人是該法實施後,首批遭警方依該法逮捕的人士,他們最高將面臨7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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