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牙醫「偽單身」偷吃女病友 前妻怒告小三獲賠精神損失費
高雄郭姓女子與李姓男子(已歿)本是對結褵26年的牙醫夫妻檔,育有一子一女,9年前,郭遠赴加拿大照顧子女,與李男分隔兩地生活,但李男竟「偽單身」與魏姓女病友熱戀交往,而婚外情意外因雲端照片露餡,導致離婚,郭不滿魏侵犯配偶權益提告,法院判魏需給付郭20萬元(新台幣,約合6萬2000美元)賠償精神損失。
3年前,李男女兒從父親雲端照片中意外發現,父親竟與陌生女子留下不少國內外親密出遊的留念影像,郭女從而得知先生與小三偷情的事實,並與子女三人一同向李男對質。
面對3人質問,李男脫口說出,自己總以離婚日子快了拖延欺哄魏女,並勉強回答郭,在2019年2月,魏就已確知李「非單身」事實,但兩人仍存有親密行為,以男女朋友關係持續交往。
郭女指出,李、魏交往期間,李曾多次轉帳給對方,於婚外情曝光後,李男2020年以買賣為由,大方將高雄房屋贈與魏女,但魏女駁斥這個說法,澄清自己實質支付房貸,購買該房屋,並有存摺、匯款單等佐證。
判決書中,郭女自認始終認真經營家庭、悉心照顧子女,本來想與前夫共度晚年退休生活,卻因魏女介入婚姻的侵權行為,進而婚姻觸礁走上離婚一途,讓她精神上蒙受重大痛苦,依民法提告魏女賠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但魏女辯稱,4年前與李男交往時,並不知李男已婚,只知李男平時獨居,前妻與子女定居在加拿大,偶而前往探視子女,直到向李男購買房屋,才知李男仍存婚姻關係。
而郭女雖提出,李曾餽贈房屋、金錢給魏女,舉證卻無實質關聯,但李男經郭女與子女逼問時的說詞,法院認定,魏女至少自108年2月至110年2月之間,均知李男已婚事實,理應對郭女負起賠償責任,法院審酌,郭、魏社經地位及實際加害程度及影響等各面向,判魏應賠償郭女撫慰金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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