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吉他老師嘿咻13歲少女 「國外女生都在這時間發生」
高雄39歲王姓吉他老師4年前在某國中社團結識13歲少女,某日中午王男約出情竇初開的少女至家中,推說國外女生都在她的年紀初嘗禁果,誘使少女就範,之後7個月間,2人在王男家中至少嘿咻27次,直到少女父親發現才東窗事發,經提告一審法院判王男5年4月徒刑。王上訴否認犯罪,二審駁回。
判決指出,王男在警詢、偵訊及法院審理中,均矢口否認曾與少女發生性行為,僅在少女父親面前,坦承犯行。
「女兒曾要王男當她家教。」少女父親表示,2019年8月至9月期間,女兒經常外出找王男,平時對話中不時提及對方,甚至想讓他當家教,就可見端倪,少女父親曾因此親自與王男面對面交談,但當時王男自述是老師不會不懂分際,讓少女父親卸下心防。
不過,12月間少女父親發現女兒常把自己關在房間裡,並出現精神壓力過大的異常行為,因此,查看女兒平板發現,她與林男臉書有親密對話,甚至談及兩人間的性行為,才驚覺事態嚴重。
少女對父親坦承,這些日子以來,她瞞著父母數次半夜偷跑出門找王男親密私會,並發生性行為承受巨大壓力,對家人既自責、愧疚又無助,在說出一切後眼淚潰堤。
少女表示,初嘗禁果是某日中午在王男的房內發生,王男親吻少女的嘴唇、胸部,脫去她的衣物並觸摸私密處;一開始,少女並不願意,但王男向她說,「國外女生都在這個時間發生性行為」,還說這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少女才懵懂與他發生親密關係。
「相信傳什麼,你自己也很清楚」、「你都曉得,她只是個小孩子,她當你女兒都差不多了!」在少女父親與王男對談錄音中,少女父親開門見山質問王男,但王男一開始卻是推托少女說話方式表現成熟,讓他忘記少女年僅13歲。
當少女父親提到,王男不該對少女講「發生關係沒有什麼。」還把少女帶到家中這麼做時,當下,王男並未否認性行為,認錯表示這個是他的問題。王男表示,這件事情已經發生了,但他希望不要讓他年紀六、七十歲的老父母知道,還說「法律途徑是必經之路」,願意承擔與少女發生性行為的相關法律責任。
由於,少女父親希望王男面對應有法律責任,並讓少女知道,事情應該如何處理,王男回答,他承認,但沒有脅迫。但少女父親表示,即便沒有到脅迫的程度,也到達了誘拐的程度,對此王男則是以抱歉回應。由於,少女將自己與王男臉書對話內容全數刪除,但法院透過少女父親與王男的對話錄音,認定王男勸使少女與他發生過性行為。
高雄高分院審酌,林男罪證明確,明知少女未滿14歲,身心發展及性觀念意識均未臻健全成熟,林男竟在不思克制己身情慾衝動,且犯後僅對少女父親坦承犯行,但念及王男並未施以強暴、脅迫方式使少女就範,認定一審判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4月允當。雖檢方上訴主張,量刑過輕,王男上訴否認犯罪,認為判決不當,合議庭認為,均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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