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網紅愚人節造謠「巴菲特買台積電股票」最重判10年
台灣一名財經網紅在4月1日愚人節撰寫「巴菲特買回台積電股票」的假消息,並以彭博(Bloomberg)新聞報導的名義發布,假消息被部分台灣財經媒體、財經專家誤信引用,儘管這名網紅隨後公開道歉,但金管會官員表示,已收到投資人陳情,並要證交所啟動監視查核,若查有不法,依法最重可關十年,得併處最高兩億元罰金。
網紅道歉 無台積電持股
而這名網紅隨後也在2日凌晨連發兩則道歉啟事,表示他是開愚人節玩笑,因此寫了一篇巴菲特買台積電的文章並送到AI進行翻譯成英文。
這名網紅說,在這期間他並沒有任何交易行為,且追溯前一個月內也沒有任何持股與ETF曝險於台積電,而這篇貼文的發布與他自己,及身邊任何有人都沒有任何對價與盈利關係。
不過,台灣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昨天對此表示,的確已收到投資人的陳情資料,已督導證交所啟動監視查核,證交所將依規定來辦理,維護投資大眾權益。
黃厚銘說,現行股市的查核機制由證交所或櫃買中心進行,若發現有人以網路留言或其他方式提出不實資訊,就會依照證交法第155條第1項第6款列出的「意圖影響集中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不法情事,由證交所移送給檢調,再依證交法第171條規定懲處,若屬實將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約32.4萬美元)以上、2億元(約648萬美元)以下罰金。
至於民眾若受假新聞影響是否可提告、求償?黃厚銘指出,投資人保護法規定,投資人若因此權益受損,投保中心將為投資人來主張權益,而除了個人提告,也有團體訴訟,但團體訴訟必須達20人以上。投保中心副總趙順生昨說,投保中心暫時無法啟動投資人保護工作,但會持續關注事件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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