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男偷渡赴台反共 可助台灣對抗軍事威脅?他微笑揮手
大陸籍男子阮芳勇自駕快艇,從大陸福建偷渡來台,在淡水碼頭老街渡船碼頭落網,遭依未經許可入國罪嫌起訴。士林地方法院今下午召開移審庭,法官問阮偷渡來台原因,阮男直言,不滿共產主義意識形態下的社會主義制度,反人性、反人類制度,不斷給中國大陸人民帶來苦難,習近平上台後更獨裁專制,他長期任職軍隊,可協助台灣對抗中共的軍事威脅。
今下午4時許,理平頭的阮芳勇身穿白色棉短袖,精神飽滿步入法庭,手中拿著今天收到的起訴書。他說,基本上起訴書上都是事實,但有一點誤會,不是因為擦撞才報案,他在靠碼頭時操作不好擦撞,「我要求他們報警,是投案自首」。
法官問阮為何台?阮直言,「我不滿中共共產主義意識形態下的社會主義制度,反人性、反人類制度,不斷給中國大陸人民帶來苦難,習近平上台後更獨裁專制,政治制度更加執著,經濟制度走向國有,民營經濟無法生存,現在大陸政局已經進入非常荒唐的局面,我出來目的是為了更好的反共,推翻獨裁專制政權,中共不僅是大陸人民的敵人,也是台灣的敵人,我以前長期在軍隊任職,對軍事有充分認識,可以協助台灣對抗中共的軍事威脅。」
阮稱,他6月8日晚上7時30分從福建寧德市三都港離開碼頭,晚上10時許出港,隔他早上10點20分抵達淡水碼頭靠岸。他說,自駕快艇來台,在台灣沒有朋友、沒有財產,家人都在大陸。辯護人稱,阮主動向海巡人員坦承從大陸過來,雖有非法入境情事,但應適用投案自首,若無法交保,請求解除禁見通信。
法官諭知,經訊問後被告坦承犯行,還有相關證卷可佐證,足認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大陸地區人民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進入台灣地區」,而涉嫌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第1項「未經許可入國罪嫌」,犯嫌重大、未曾來台、在台無財產,有逃亡之虞,審酌目前審理進度、司法權有效行使、被告人身自由防禦權保障,依比例原則衡量後,認為無羈押以外方式替代,而有羈押必要。阮男今下午5時還押看守所,面對記者提問怎麼協助台灣解除軍事威脅,則未正面回答,微笑、揮手上囚車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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